常州开启校企合作新模式 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09-12
为进一步创新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方式,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日前,市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出台《常州市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
方案明确培养对象为:与企业签订用工协议的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新转岗人员。
培养目标:根据企业岗位需求,以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中级工培养期限1年以上、高级工培养期限两年以上。学徒培训期满,经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并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培养方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方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脱产或半脱产弹性学制等方式。大中型企业可与技工院校合作独立办班,有招工和培训需求的小微企业可由行业协会或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产业园区牵头组织多家小微企业联合与技工院校合作开班,支持和鼓励我市新招引的重大突破项目建设单位与技工院校合作开班。
补贴标准: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申报单位,根据所开设职业(工种)的培养成本,中级工补贴1年,每人4000-6000元,高级工补贴两年,每人每年4000-6000元。 (韩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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