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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学校食堂午餐最高不超9元 住宿生三顿不超18元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0-12

 孩子们吃午餐。资料图片

孩子们吃午餐。资料图片

昨天,记者从市教育部门了解到,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调整扬州市区公办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区公办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最高收费将进行调整,午餐不得超过9元,住宿生每天三餐不得超过18元,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最高标准。

午餐一顿最高不超9元,住宿生三顿不超18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扬州市区公办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执行的是2012年的标准,午餐每顿限价7块钱,随着人工成本、菜价的增加,学校食堂的运营已比较紧张。

根据《关于调整扬州市区公办中小学食堂伙食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要求,市区各公办中小学校食堂伙食收费标准由学校按实际成本确定,午餐不得超过9元,住宿生每天三餐不得超过18元。相比过去的伙食费标准,午餐收费上限上调了2元,三餐收费上限上调了3元,调整的学校包含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通知》明确,各区物价局和学校在最高价内制定具体标准时,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市场物价水平以及食堂盈亏情况等因素定价。同时,要在一定范围内举行有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高中三年级学生如需加餐,伙食收费超过最高标准的,必须报市价格、教育部门后执行。

新规最早11月起执行,可加强伙食营养配比等

记者了解到,按照市区公办中小学现行的午餐7元伙食标准,学生可在学校吃到两个荤菜、一个素菜和一份豆制品,有的学校每周一次为学生配用水果。

随着伙食标准的调整,学生的伙食又会得到怎样的改善呢?“收费标准调整后,在保证食堂运行成本的同时,还要加强学生伙食营养配比和荤素菜搭配比例,保证学生的伙食质量有明显改善。”市教育局财审处处长赵春喜举例说,原来是一荤两素,现在可改成两荤一素,或者是增加学生水果的供应或是牛奶的供应等。

各个学校可自行确定价格上调幅度,报教育部门批准。学校调价最早可在11月1日开始执行。

一个学生每月或多出44元伙食费

记者算了一下,如果午餐按每餐9元伙食费标准实施,每餐上调2元,以学生每月在校22天计算,一个学生每月将多出44元伙食费。

教育部门强调,伙食费标准上调后,各个学校还要进一步加强食堂财务管理,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向学生收取的伙食费,实行“学期初预收(或按月预收)、期(月)末结转确认伙食收入,多退少补”,学生伙食费不得超过物价部门核准的最高标准,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不得将非学生伙食费用列入学生伙食费开支,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食堂成本支出,伙食费期(月)末如有少量结余,只能用于改善学生伙食质量,不得挪作他用。(楚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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