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各类学校办学规模 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如何均衡布局?如何保障农村适龄儿童也能享受教育均衡?昨日,河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全省下一步农村中小学布局规划。
现状:“空心校”等问题亟待解决
我省是义务教育大省,全省义务教育学校数、在校生数均居全国第一。全省现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92万所,其中农村学校2.66万所(含县城),占比91.13%;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341.86万人,其中农村学生1053.79万,占比78.53%;教职工83.35万人,其中农村在岗专任教师60.94万人,占比73.11%。
我省一些地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和教学点布局不合理、规模较小、条件较差,存在办学效益低、教育质量不高的问题。并且,农村寄宿制学校少,不能满足留守儿童和其他需要寄宿学习的学生需要。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量儿童随着家长向城镇流动,农村中小学校学生逐步减少,出现了不少“空心校”,农村教师数量不足、年龄老化、结构不优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问题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将受到严重影响。
目标:补短板实现学校均衡发展
按照目标,到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要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人口变化特别是学龄人口变化相适应,基本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学校规模适度、办学效益和质量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达到省定办学条件基本标准,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在教育投入、教育教学设施、师资配备、管理水平、教育质量等方面基本均衡。
“十三五”期间,县级政府要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含县城)专项规划。专项规划应包含:县域内教学点、村小学、中心小学、初中学校布局的数量和容纳的学位,尤其是改扩建或新建寄宿制学校的情况。规划保留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达到标准化要求。每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校舍、师资、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体音美器材以及运动场地等要按照标准配备,学生宿舍、食堂和厕所等生活设施要满足学生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对低标准校舍进行安全加固及功能提升,坚决消除 D级危房。
措施:合理调整布局保障建设用地
各县(市)区要根据当地地形地貌、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密度情况和城镇化水平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点),形成中心小学、村小学、教学点相互关联的布局结构。
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初中原则上按24班规模,其他地方原则上按18班规模,每乡镇至少有1所初中;乡镇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小学,原则上按24班规模;在人口比较密集平原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8班规模;人口比较分散的山区、丘陵地区的农村中心小学,原则上按12班规模。鼓励和支持农村中心小学办成寄宿制学校。在人口稀少、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地方应保留或设置村小学和教学点。要统筹办好村小学和教学点。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实行走读和寄宿相结合,各地要安排好需要寄宿的学生,尤其要满足留守儿童的寄宿需求。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后闲置的初中可优先举办中心小学,闲置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可优先举办学前教育。
并且,对新建、改扩建农村中小学校所需建设用地,市、县级政府要采取划拨和土地租赁等方式足额供应。将农村中小学建设用地纳入教育用地管理范围,实行储备管理,做到规划到位、位置不动、面积不减。(记者 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