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教育频道 > 教育信息

南京将出台早教行业标准 扶持非营利性机构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19

 12月18日,一场在南京举行的“儿童早期发展社区化服务高峰论坛”吸引了众多早教社区机构、卫生民政部门人士及心理学专家。如何建立科学的儿童早期教育体系,终结当前早教市场乱象,成为峰会上讨论的焦点。

需求旺盛与乱象丛生并存

记者从峰会上获悉,南京54.7%的0-3岁孩子的家长认为需要进入早期教养机构。目前,仅南京就有0—3岁婴幼儿家庭近20万个,接受机构服务的仅占7.5%。省发改委对我省早教服务业做过市场调查:全省有早教需求人群达360万,人均3年的早教花费在4.5万元左右。省消费者协会通过1500份问卷调查发现,51.7%的南京幼儿家长每月在早教上投入900元以上,但46.7%的家长认为早教机构收费存在不合理和不透明的情况。

经过十多年的快速发展,早教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繁荣起来,但在南京卫生部门备案的早教机构仅有199家,市场数千家存量机构属于工商、民政类登记的商业和社会组织范畴,多方监管,也造成了无人监管的局面。记者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早教课程每小时定价100元-400元不等,课程以音乐、舞蹈、感知、绘画、语言等内容为主,概念化大于实质内容。

一方面,早教市场供需之间悬殊非常大,产业空间潜力巨大;另一方面,鱼龙混杂、资质不全、人才缺失、监管空白等矛盾正伴随着这一行业的快速发展在逐步升级。省发改委服务业处处长陆健康在峰会上呼吁,当前急需针对不同性质的机构,制定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和人才培养计划,既满足市场需求,又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儿童早期发展

不应是富人的“特权”

峰会上,多位儿童早期发展领域的专家表示,由于国内早教市场起步晚,理论研究转化成实践并不成功,还缺乏引导和政策法规的约束,存在很多误区——价格畸高,炒作概念,揠苗助长。错误的早教,还不如不教。

国家卫计委儿童卫生处处长曹彬直言,“早教”的提法本身就欠妥当,应该叫儿童早期发展。因为0-3岁的孩子最需要的是科学的“养”而不是“教”,这个阶段需要关注幼儿的营养、成长发育、疾病预防和潜力挖掘,家长和看护人才是受教育的对象。眼下,很多孩子一进机构,就要接受“智力测定”,还打分,家长被分数的高低所困扰和左右,这是极端错误的。对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只能进行“心理行为和发育行为的评估”,而且要动态跟踪监测。她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儿童早期发展就好比农民春耕,必须把握时机,不能太早,更无需太急。

“目前市场上的早教机构用一个字形容,就是‘贵’。儿童早期发展教育不应该是有钱人的‘特权’,无论家庭境况如何,每一个孩子都应该享有平等的早期发展的权利。但目前的国情还不允许,怎么办?”和南京市卫计委开展PPP合作的社区公益早教机构苹果树负责人王卿介绍,在美国,婴幼儿早期教育——“开端计划”已经入法40多年,公益性普惠型的早期教育实现了广覆盖,对提高人口素质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而国内的机构几乎全部以盈利甚至暴利为目的,违背了早期教育的初衷。

出台行业标准

引导社区公益早教广覆盖

眼下火热的早教市场不但需要理念上的纠偏,更需要用制度来规范和监督。“南京正着手开展一个4年行动计划——早期教育‘启始计划’,即建立一个立足社区的公益普惠性质的早教服务体系。”南京市卫计委副主任丁小平认为,只有公益普惠才能终止市场乱象。

在过去的几年中,南京由财政每年拿出2000万元培育和补贴社区的早教组织。去年就有372家街道和社区的指导站成立,每年奖补资金3000多万元。为规范早教市场,南京将出台早教机构设置的条件办法和监管办法。到2020年,市、区将建成12个示范性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中心,40个街(镇)级示范指导站,建成一批社区级亲子活动室。到2020年,全市要培育80所优质育儿园、亲子园,基本满足婴幼儿入园、看护需求。同时制定扶持社会办育儿园和亲子园的办法,采取减免租金、以奖代补、免费培训等方式,鼓励民办机构积极参与普惠性科学育儿服务。

早教从业者还应有严格的准入门槛,根据规划,今后,南京所有早教机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即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育婴师》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如何回归早教本质?王卿认为,发展社区类早教机构,由政府提供场地和政策支撑、社会组织运营的模式值得推广。据悉,苹果树在南京、宿迁分别和政府合作,试点设立了13个服务中心,推行三种模式:一种是在栖霞区的花岗社区,这里属于保障房片区,机构为当地社区内所有适龄孩童提供纯公益性的、无差别的免费早教服务;一种是在普通社区,提供低偿普惠性服务;还有一种是在高档小区,根据家长需求提供定制的市场化服务,用盈利组织补贴非盈利机构,达到社会组织自我造血、公益加普惠的效果。 (唐 悦)

责任编辑:管理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黄淮网(www.86hh.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