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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网民诉高校校园频现贷款广告 官方回应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21

 

地方领导留言板·安徽省留言回复

安徽网民诉高校校园频现贷款广告 官方回应

原标题:安徽网民诉高校校园频现贷款广告 官方回应

  人民网北京12月15日电 “在合肥各大高校,贷款广告随处可见,学生阅历少容易受骗。”一位安徽网民近期发帖,建议相关部门应该针对校园环境进行整治,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对此,安徽省教育厅于近日作出公开回应,表示他们已经将不良网络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作为高校教育工作的新课题,重点开展了专项排查、专题教育、协同专项整治三个方面的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介绍说,他们于11月15日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以“增强风险意识 远离不良网贷”为主题,在安徽全省高校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宣传活动。目前,安徽全省各高校正在积极响应,全面开启抵御和防范不良“校园网贷”教育宣传工作,全力维护学生财产和生命安全。

  【网民留言】

  在合肥各大高校,贷款广告随处可见,学生阅历少容易受骗,对于整治校园环境势在必行,请各相关部门特别教育部门加强教育,创造良好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你在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回复如下: 你反映的情况是近阶段媒体和社会聚焦的新热点,省教育厅今年上半年开始将不良网络贷款风险防范工作作为高校教育工作的新课题,积极研究、应对,重点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开展专项排查。省教育厅自今年5月以来开展了2次专项排查,对我省高校在校学生涉足网贷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发现我省高校确有不少学生涉足网贷,其中部分不良网贷平台通过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超前消费,陷入高利贷陷阱。有的甚至打着校外兼职的幌子骗取学生的身份信息在网络平台上借贷大笔资金,导致学生“被借贷”。这些事件的发生给学生的合法权益带来了严重损害,也给校园和社会稳定带来隐患。针对这些情况,省教育厅于今年5月、7月、10月先后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2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再次开展校园网贷风险排查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62号)、《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集中专项教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88号),对高校加强大学生消费观教育,增强学生防范风险意识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是开展专题教育。为进一步帮助在校学生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自我防护能力,省教育厅于11月15日印发了《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6〕104号),以“增强风险意识 远离不良网贷”为主题,以“六项活动”为载体,在全省高校开展“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宣传活动。1.上一堂专题教育课。面向全体学生组织一次“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课。2.组织召开一次主题班会。围绕典型案例,开展辩论讨论,引导学生形成理性消费习惯。3.集中开展一次校园专题文化宣传活动。4.开展一次公益签名咨询活动。5.开展一次社会调查实践活动。6.定期开展调研排查预警活动。通过网络问卷等多种渠道,定期了解学生参与网贷情况和消费倾向,及时向学生发布预警信息。 目前,全省各高校正在积极响应,全面开启抵御和防范不良“校园网贷”教育宣传工作,全力维护学生财产和生命安全。安徽日报、中安在线等媒体对活动开展情况也进行了相关报道。 三是协同开展专项整治。为维护学生权益,打击违法行为,近期中国银监会、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网贷整治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6〕47号),全面开展校园网贷整治行动。通知要求: 金融办(局)和银监局等部门加大校网贷业务集中整治力度,督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不得向未满十八周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得以歧视性欺骗性语言或其他手段进行虚假欺诈宣传、促销,不得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推介项目或产品,不得通过收取名种名目繁多的手续费、滞纳金、服务费以及催收费等费用变相发放高利贷,或采取非法催收等手段胁迫借款人还款。 公安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问题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校园网贷中的犯罪活动;依法监督检查互联网网站落实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有关情况,依法打击侵犯用户个人信息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 通信主管部门要强化网站监测管理,加强网络用户个人信息保护监管、依法处置违法违规网站。 网信部门要做好舆情监测引导,加强涉网执法联动,加强线上线下配合,推动校园网络诚信建设,形成齐抓共管的有效合力。 工商部门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园网贷业务机构的监管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持续推进“校园网贷”风险防范专题教育宣传活动,并进一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安徽省教育厅 2016年12月8日

  【网民留言】

  平山,腊术,雷埠乡镇农村人口大量外出,少量的留在家门口就业,带孩子服侍老人,为了发展家乡,可以适度集中规模化发展经济,建议将这几个乡镇合并到石牌,集中发展规划,而且石牌是怀宁留下来公共设施不少,医院,学校俱全,居民几万人,初步具备城镇化条件,希望领导从实际出发,大力地合并周边几个乡镇成立一个大石牌,更好发展家门口城镇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对怀宁县石牌镇城镇化发展提出建议,怀宁县委已安排怀宁县规划局等部门予以办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安庆市政府已批复同意《怀宁县城总体规划(2013-2030)》,石牌镇定位为县域次中心镇,按照小城市的标准,统一规划,走组团式发展的空间模式,逐步形成以农副产品加工、旅游等多元产业、服务业综合发展的现代化生态新城。其中,城镇等级机构规划(远期2030年)中已将平山镇、腊树镇、雷埠乡并入石牌镇。

  【网民留言】

  李省长你好,我向您求助一件事,五年前我家的土地经村书记和别人进行了交换,并将换过的土地承包给我家十年,之后我家在此地上建房,今年村书记在我家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土地又确权给了别人,我家人想让村书记把土地确权更换回来,村书记鼓动对方说不愿意换地了,我多方求助无果,现向您求助。我相信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相信省政府一定能够为我们主持公道。谢谢!我们急切盼望着结果!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土地确权有关问题,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砀山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2011年您与村友产生邻里纠纷,经村书记协调,双方同意调换土地,并签订调换承包协议,各执一份。 2016年土地确权期间,当事双方对土地权属产生争议,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存有争议的土地暂不确权,因此您尚未办理相关确权手续。目前,玄庙镇政府已与您联系,协商土地确权有关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砀山县政府督查室联系,联系电话:8095072。 宿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奇瑞城北公寓商业街门口。每天中午违章停车特别严重。打电话给开发区交警队5843117说马上来。等了一下午也无人来。让我失望。希望领导重视此事。谢谢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反映的经开区奇瑞城北公寓商业街违章停车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市公安局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情况属实。2016年11月26日上午,经开区交警大队值班接警员谢玉桐接到群众报警电话,群众称奇瑞城北公寓商业街门口违章停车现象严重,要求交警到现场处置。该警员答复群众将指派值班民警到现场处置,但随后因工作疏忽,未能按规定通知值班民警到现场处置违章停车警情。为严肃纪律,交警大队已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并在大队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 为认真吸取此次事件教训,经开区交警大队立即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内部管理,规范接处警工作。大队将进一步细化接处警工作流程,明确接警人员工作职责、规范用语等事项,要求接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首接负责制,在接待群众报警、求助、咨询时必须做到态度和蔼,使用礼貌用语,坚决杜绝“冷、硬、推”、处警不及时、处警不规范等问题。并制定接处警工作问责办法,对接处警人员不认真履职、不规范接处警的,予以严厉追责。 二是加大路面巡查执法力度,严查违章停车行为。针对奇瑞城北公寓商业街等路段的违停现象,大队已加大警力投入,延长路面警力中午和晚间执勤时间,采取高峰站点与平峰巡线相结合、教育劝阻与依法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停车辆进行“拉网式”清查治理,及时制止纠正乱停车行为。联合城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定期对该路段的车辆乱停乱放、摊贩占道等交通乱象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始终保持对违停车辆严查、严管、严处的态势。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加大管理力度,大队已将该路段作为经开区首批安装违停电子抓拍系统的路段上报上级交警部门,目前系统正在建设当中。待系统建成后,可对全路段实施全天候、全方位的抓拍管理,从而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有效遏制车辆乱停放现象。 感谢您的监督!如您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经开区交警大队联系,值班电话:0553-5843117。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芜湖市鸠江区湾里镇银湖小区。每到星期六、星期日2天流动摊贩开车占用了停车位买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影响了小区正常生活。我打电话给市容投诉电话12319说不属于他们管。是小区物业管理、物业收了他们摊位费。希望领导重视此事,还路于民。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反映的鸠江区银湖小区流动摊贩占用停车道问题,市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鸠江区政府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因湾里街道银湖农贸市场内部进行整修,加之银湖社区监管不力,导致银湖农贸市场内摊贩迁至银湖小区占道经营。湾里街道已及时下发专项治理督办单,责令银湖社区对银湖小区占道经营现象加强监管力度。同时,区城管局湾里中队已会同银湖社区对现场占道经营现象进行了集中整治,对占道摊贩进行了劝导和教育,并要求其今后不得在此占道经营。目前,银湖小区内流动摊贩已全部撤离。 为了根除银湖小区内占道经营行为,湾里街道一方面督促银湖农贸市场经营管理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启用银湖农贸市场,并将原占道经营摊贩劝导至农贸市场内规范经营;另一方面安排城管执法队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加强对银湖小区的巡查管理,杜绝占道经营现象再次发生。 如您还有不清楚之处,请与鸠江区湾里街道市容办联系,联系人:陶荣,电话:1380553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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