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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中小学18日放寒假 新学期2月12日报到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1-09

 

全市中小学18日放寒假
新学期2月12日报到 寒假期间严查在职教师补课
 


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1月5日,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全市中小学、幼儿园2017年寒假时间为1月18日至2月12日,2月12日报到。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寒假期间,学校要合理布置假期作业。同时也提醒家长,避免在假期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以赢利为目的的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科学安排学生寒假生活

通知要求,学校应根据实际,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体育馆、实验室等校内外教育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创新实践活动。积极探索在社区和学校开设名师辅导站,坚持不强迫参加、不集体上课、不集中考试、不收取费用的原则,根据学生需求开展个别化学习辅导和答疑解难。鼓励广大中小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走进自然、融入社会,丰富生活、陶冶情操。

规范布置假期作业

倡导创新学生自主学习、同学间合作学习、网络课程学习等学习方式。学校切实控制好各科作业累加后的作业总量。提倡布置菜单式作业,让作业具备可选择性。提倡布置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开学后,教师对学生的假期作业要做到每题必改、认真反馈,不得布置不批改的书面作业。

要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避免在假期让孩子盲目参加各种以赢利为目的的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寒假期间严查在职教师补课

放假之前,学校要通过召开师生大会、印发致家长书、发放安全教育资料等多种形式,专门开展以防火、防水、防盗、预防食物中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等为重点的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突出防止因玩烟花爆竹等引发的伤害,全面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切实增强家长的责任感和监护意识。

寒假期间,还将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坚决制止违规补课和有偿补课行为,严禁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严禁参与、动员和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类辅导班、培训班。

另外,根据徐州市2016—2017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安排,2017年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日,开学上课时间为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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