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校车安全管理督查展开 保证学生人身安全
“解决校车问题刻不容缓,我们正积极开展校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为孩子平安上学放学撑起一把‘安全伞’。”近日,市教育局副调研员芮新海在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会议上表示。
2月初,在市委“百团千村万企大走访大落实”活动推进会上,“兴化市校车管理薄弱,既带学生又带客,有混载现象”被列为40个亟待解决的共性问题之一。对此,市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并设立专项联络员,与公安、交通、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联系,共同推进解决。
市教育局安保处处长丁华介绍,一方面,市教育局第一时间与兴化市教育局取得联系,并立即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就兴化校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迅即开展督查活动,坚决杜绝校车既带学生又带客的混载问题。
另一方面,市教育局还制订印发了《关于兴化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存在问题的督办通知》、《关于组织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关于推进解决校车管理问题的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文件,召开市(区)教育部门安全工作会议,要求各市(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即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开展校车安全管理专项督查活动,坚决杜绝类似情况的发生,并落实长效管理。
“学生安全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立说立行,督办到底。”丁华说,3月20日起,相关职能部门将分为三个督查组,以听取汇报、查阅台账资料、实地考察校车车况和经过线路、停靠站点等,对全市校车安全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确保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校车安全第一责任人在学校。对此,芮新海表示,各市(区)、各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车安全,层层落实,并把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学校的重要工作来抓。要认真统计乘坐校车的学生人数、校车总数,所有校车必须依法取得使用许可、驾驶员必须经过资质审验、校车运营必须实行“五定”“五统一”管理,确保一人一座,坚决杜绝超员超载现象。
此外,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选用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严禁校车出现闯红灯、超载、超速、酒驾等违规行为,对不按要求落实校车管理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将予以通报。同时,各学校要配合公安部门对校车驾驶人员组织一次交通法规考试,对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家长可通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公布的举报电话、教育为民热线等,举报各类校车的违法违规行为。”芮新海说,市教育部门一定严格督查指导,通过开展全面检查、定向督查和明察暗访等,不断推进校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校车运营安全,维护学生生命安全。(童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