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徐州市小学 入学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2017年徐州市小学 入学人数再创历史新高 我市出台《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
◎徐州日报记者 甘晓妹 5月4日,徐州市教育局在新城区徐州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了《徐州市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徐州市2017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在坚持免试入学、不准提前录取学生、强调新生入学编班程序等方面,有以下亮点值得我们关注。 【入学人数】 预计今年全市一年级新生约16万人 近年来,随着城镇人口流动及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小学适龄儿童激增,对各地学校均形成较大压力。据统计,我市从2007年以来小学一年级入学人数已经连续七年呈增长态势,2014-2016年小学在校生平均每年递增8万人。预计今年全市一年级新生约16万人,比去年增加4.2万人,初一年级新生约11.8万人,比去年增加4万人,创下历史新高。 目前,各地积极提供充足的教育资源,主城区小学布局规划已经修订完毕,各级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办公,简化手续,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开设绿色通道。一季度以来,全市已有15所新建中小学进场施工。同时,我市推广集团化办学和托管等模式,在已经成立32个教育集团或办学共同体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辐射作用,改善薄弱学校办学状况。 【招生原则】 所有学校均不得进行知识性考试 与往年一样,今年仍然由市教育局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组织实施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组织实施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 教育部门在招生原则中特别强调,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严格要求各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统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 严禁违规划分重点班、快慢班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学额数量、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基本均衡,严禁以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在生源不断增加的压力下,合理确定学校招生规模,控制班额人数,科学编制招生计划,逐步解决大班额、大校额问题。各县(市)区招生计划于6月底前向市教育局报备。 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逐年降低择校生比例 严格控制跨学区择校,按照省市相关规定逐年明显降低择校生比例。各地有空余学额的义务教育热点公办学校均应纳入电脑派位试点范围。电脑派位录取的学生与施教区内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在今年的招生中,市教育局将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公布网上举报方式等,及时向社会发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重点措施】 各义务教育学校坚决落实“六不准” 根据以上原则,在今年的招生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完善本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措施,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市教育局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六不准”纪律:不准进行违规和虚假招生宣传;不准以任何名义提前录取学生;不准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其他教育机构合作组织以择优、选拔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不准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不准超计划招生;不准以政府、单位、基金会等名义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或其他违规费用。 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项督查 另据介绍,市教育主管部门将开展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专项督查,发现违规行为,坚决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取消申报各类综合评奖资格;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将在次年削减招生计划直至取消其招生资格;涉及社会教育机构的,按照行政处罚条例,从严处理;对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热点解析】 小学入学年龄仍然截至8月31日 据介绍,今年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安排在7、8月份, 8月20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合理、紧凑、高效的原则自行安排,招生时间要控制在15天以内。各校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规范开展招生工作。 小学招生入学条件为年满6周岁(2011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初中招生入学条件为小学应届毕业生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延缓入学证明的往届小学毕业生;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少年和持有相关证明材料、符合入学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报名时,具有当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要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明到所属施教区的公办学校登记、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初中学校的还须携带学生小学毕业证)。选择民办学校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到报名民办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指定学校登记、报名。 对特殊儿童少年入学“零拒绝” 据市教育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我市在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的问题上,不仅要确保按时入学,还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要求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 “残疾儿童入学,视障、听障、智障等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原则上到当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其他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所属施教区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随迁子女在徐读书须提供证明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我市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入学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的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随迁子女父母在徐州市经商务工证明(经商人员出具经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务工人员出具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期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其他从业人员出具自谋职业已满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随迁子女父母在我市现居住地居住不少于一年的居住证明(居住证,已购房产的出具房产证明,租房居住的出具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和房产证明复印件),升入初中的还应出具学生的小学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