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公开征集“齐鲁医学”标识 最高奖励1万元
齐鲁网济南8月4日讯(记者 张洪波)记者从山东大学官网获悉,山东大学决定举办庆祝齐鲁医学100周年系列活动。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从今天开始向社会公开征集“齐鲁医学”标识,最高奖励1万元。
标识要求充分体现齐鲁医学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又要融入现代大学的时代要求和蓬勃朝气。主题突出,构图简洁新颖、内涵深刻丰富,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适合各类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最终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委托评审专家委员会形成评审意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征求广大师生意见,投票结果与专家意见共同作为评审依据。 应征者可登录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网站(http://www.qlyxb.sdu.edu.cn)。
公告称,“齐鲁医学”品牌源自成立于1917年的齐鲁大学医科,今年恰逢100周年。为了缅怀先贤,铭记历史,继承和弘扬齐鲁医学一百年来积淀形成的文化品格和精神内涵,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学师生员工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贡献新的更大力量,山东大学决定举办庆祝齐鲁医学100周年系列活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齐鲁医学”标识。
(资料图)
6月初,山东省政府下发通知,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整合泰山医学院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山东省立医院,组建齐鲁医科大学(筹)。
通知显示,撤销泰山医学院和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的建制,其编制、人员、资产、债权债务整体划入齐鲁医科大学(筹),同时保留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牌子。齐鲁医科大学(筹)在济南、泰安设校区,各校区具体功能布局由学校根据发展规划、现有校区建设基础进行布局和调整。齐鲁医科大学(筹)主校区由济南市政府会同省直有关部门规划确定。
山东省立医院名称不变,为齐鲁医科大学(筹)第一附属医院,由省医管办与齐鲁医科大学(筹)共同管理,承担齐鲁医科大学(筹)的教学、科研、实习等任务。原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为齐鲁医科大学(筹)第二附属医院。齐鲁医科大学筹建期间,继续保留“济南大学 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医学与生命科学院”,由齐鲁医科大学(筹)和济南大学合作共建。
业内人士认为,组建齐鲁医科大学既不是泰山医学院升级,也不是医科院屈尊,更不是省立医院改嫁,而是省委省政府为配套济南国际医学中心建设,顺应改革需要的大笔之作。
附:山东大学关于公开征集“齐鲁医学”标识(LOGO)的公告
“齐鲁医学”品牌源自成立于1917年的齐鲁大学医科,今年恰逢100周年。为了缅怀先贤,铭记历史,继承和弘扬齐鲁医学一百年来积淀形成的文化品格和精神内涵,进一步提高广大医学师生员工的荣誉感、自豪感和归属感,增强凝聚力、向心力和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为医学教育改革发展和医疗卫生事业贡献新的更大力量,山东大学决定举办庆祝齐鲁医学100周年系列活动,并向社会公开征集“齐鲁医学”标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齐鲁医学”标识(LOGO,包括标准图形、标准色彩及标准组合)。
二、征集时间 2017年8月4日——9月4日。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四、征集标识要求
1.作品应充分体现齐鲁医学悠久历史文化底蕴,又要融入现代大学的时代要求和蓬勃朝气。
2.作品需主题突出,构图简洁新颖、内涵深刻丰富,富有艺术感染力和鲜明的辨识度,适合各类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和立体的印刷品、纪念品等各种材质制作需要以及电子媒介等的宣传传播)。
3.设计稿件尺寸为A4幅面 (210mm×297mm),分辨率至少为300dpi,JPG格式,单个文件规格小于10M, 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
4.应征者可登录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网站(http://www.qlyxb.sdu.edu.cn/) 进一步了解齐鲁医学有关详情。
五、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需提交以下资料:设计人信息表(见附表);设计效果图和技术说明(包括尺寸、比例、颜色等);设计理念或创意说明(包括思路、背景和所蕴含的意义等,不超过500字)。
2.应征作品均采用电子邮件方式递交。需提交的资料请以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yxbzgc@sdu.edu.cn,邮件标题注明“齐鲁医学”标识征集。
3.投稿人可提交多个作品,每件作品均应注明作者姓名,附加设计说明书。
4.集体创作的作品,以第一主创人的身份投稿。
5.投稿截止日期为2017年9月4日下午5时,逾期作品不能参选。
6.如有不明事项,可通过邮件予以咨询。邮件请发送至邮箱yxbzgc@sdu.edu.cn。
六、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1.评选方式。作品评选由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委托评审专家委员会形成评审意见,并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征求广大师生意见,投票结果与专家意见共同作为评审依据。
2.奖项设置。本次征集活动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三等奖4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七、注意事项
1.参选作品必须保证为原创作品,参选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合法权益,若作品或其使用素材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关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投稿者承担。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
2.作品入围后须向主办单位提交该作品设计稿源文件(如矢量文件或分层文件等)。如果不能按要求提供源文件,则取消其获奖资格。
3.主办方除向有关应征者支付奖金外,将不向应征者支付任何报酬和费用。应征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其获奖应征作品的利用所带来的利润或其他利益。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获奖的作品视为活动组织方委托创作的作品,活动组织方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所有权、修改权及该作品为标识的商标注册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给第三方。
4.获奖作品的所有权、版权均属主办方所有;主办方对获奖作品享有展览、编辑修改、网络传播,以及用于广告宣传、出版发行等权利,主办方可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主办方不承担任何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责任。
5.本次活动解释权归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部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