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下放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权 师德失范一票否决
27日,我省召开全省高职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部署会,向全省90所高职院校下放高等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按照计划,各校将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评委会组建。这是我省继去年整体下放66所本科院校职称评审权后,高等教育领域职称改革的又一突破,比原定计划提前一年。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介绍说,下放的教师职称系列包括教学、科研、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人员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其他辅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一律下放,其他辅系列中、初级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其他辅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权由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高职院校的实际情况依申请授权下放。
对民办高职院校职称评审权一视同仁。授权我省22所民办高职院校按规定组建相应评审委员会,自主开展评审。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出台高职院校教师评价标准,实行师德失范、学术不端“一票否决制”。坚持教学中心地位,提高教育教学业绩在评聘条件中的权重,充分调动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如教授资格需具备近5年来系统担任过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在全省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影响;担任省级以上团队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主要成员1项以上等条件等。
评审权下放后,人社、教育主管部门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各高职院校评委会评审范围,学校不得超范围评审其他辅系列高级职称,对超范围评审的职称一律无效。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教育厅加强对高职院校职称评审工作的随机检查。这次职称评审权下放涉及省属高职院校42所,市属25所,民办22所,中外合作办学1所。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