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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实施小学“弹性离校”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12-13

 

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甘晓妹)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将在全市小学全面实施“弹性离校”制度,为全市有需求小学生提供延时照顾服务,缓解部分学生家长接孩子难问题,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满意度。

据介绍,凡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的小学生,由家长依照学校相关规定自愿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均可延时离校。家长与学校就服务事项、双方责任义务,签订书面协议后执行。学校应优先安排一二年级学生以及残障学生、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于确有困难有需求的中高年级学生,学校也应提供延时照顾服务。

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小学从每学期开学第二周起实行“弹性离校”。冬季上学时间段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为17:00,非冬季上学时间段托管结束时间原则上为18:00,具体时间由各地各校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弹性离校”期间,学校提供延时照顾服务,应合理安排专人照管学生自行复习、作业、预习和课外阅读等。各地各校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多样化的工作模式。可由学校自管自办,具体工作主要由校内教师承担;可以实行自管他办,由学校进行统一管理,具体工作主要由志愿人员和外聘人员等承担;也可实行社区管理、学校参与等组织模式。

“弹性离校”是指为解决家长接孩子放学困难而由学校提供的义务服务,它在家长自愿、学校公益和规范办学的原则前提下实行。”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各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积极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在课后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教育部门倡导和支持学校为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个别辅导。

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项目的课后服务,要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收费标准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在家长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学校组织人员进行审核,对确定下来接受延时服务的学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服务协议,形成台账资料。”

市教育局强调,在实施小学“弹性离校”制度时,各地各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规范,严禁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严禁以补差提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确保学生在校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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