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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徐州中考考试招生政策出炉,6月18日、19日、20日考试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23-06-06
中考成绩将于7月3日公布

徐州日报记者 李小委

备受家长关注的《徐州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正式对外公布。今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满分为780分,考试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0日,中考成绩将于7月3日公布。

对分配到指标的考生,投档指标生志愿学校时加45分

今年继续执行指标生政策,有指标生计划的普通高中学校的指标生计划不低于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70%。各地在指标生名额分配时,要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区薄弱初中倾斜。对分配到指标的考生,投档指标生志愿学校时加45分。

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审批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方式同步招生。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招生纳入招生统一管理,实行计划单列,录取分数原则上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的境外课程、招生计划、收费许可等须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各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要求,在我市参加中考后申请跨省跨市就学办理普通高中学籍的,原则上须符合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条件。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县域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域若干城区内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确定。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在大市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五年制高职校、师范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学业考试满分为780分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学业考试和学业考查。学业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学科的考试和体育学科测试。学业考试满分为780分。其中地理、生物学科考试沿用考生在我市参加全市统考取得的成绩,未取得我市地理、生物统考成绩的考生,须参加2023年的地理、生物统考,以2023年考试成绩计入中考总分。

学业考查包括美育测评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由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美育测评成绩为C 等(含)以上、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综合素质评价为B 等(含)以上的考生方能被四星级高中录取。理化实验考查合格的考生方能被三星级(含)以上普通高中录取。

报考高等师范学校(含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专业以及报考文化艺术学校、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艺术与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中考成绩于7月3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也可拨打电话16889955或登录徐州招生信息网(www.xzszb.net) 查询成绩。

通过统一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审批和录取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原则,由市、县(市、区)招考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市教育考试院建立全市统一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平台。全市所有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必须通过统一招生录取平台进行审批和录取。

中考成绩公布次日,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划定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并报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不得将低于本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和招生范围以外的考生录取到普通高中。

市、县(市、区)招考部门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分别划定各批次学校投档控制线,在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 向招生学校投档。

中考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及经批准在四星级高中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的招生。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招生。第一、二批次学校志愿在中考前填报,第三批次学校志愿在第一、二批次学校录取结束后,面向未被录取的学生填报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以“学校专业组”为单位进行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

普通高中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自觉遵守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推进阳光招生。严禁以各种方式阻止学生参加中考;严禁提前招生、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普通高中免试招生;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费用;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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