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市发布暑期旅游消费警示
淮安日报讯 暑期已经到来,滚滚热浪阻挡不了广大市民特别是学生群体出游的脚步。市旅游部门针对学生群体好奇心强、自控力较弱、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不足,以及缺乏社会经验等实际情况,特向准备出游的家长和学生发布以下8条旅游消费警示:
一是学生外出旅游一定要征得家长同意,而且尽量结伴而行,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相互帮助。对于年龄较小的中小学生,出游时则一定要有家人陪伴。
二是在选择众多的暑期旅游线路和产品时,家长和学生应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慎重选择。如要选择跟团旅游,一定要选择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同时一定要和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知晓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是做好出游准备。出发前带齐相关证件,如身份证、学生证等(16岁以下可以用户口本,16岁以上的学生要身份证),以免在登机或入住酒店时带来麻烦。不宜携带过多的现金。证件、钱、银行卡应该分别放置,尽量不要带贵重物品(如手提电脑)外出。仔细阅读《出团通知书》,明确出发时间和地点。
四是旅途中要有极强的集体观念。要统一行动,不得擅自离团。同时,要记清楚导游和同伴规定的集合地点和时间,随身携带导游和同伴的电话号码,一旦脱团及时电话联系。旅游过程中一定不要单独行动,更不能不经导游同意私自决定或改变旅游地点。
五是注意财产安全。到达酒店入住时,最好将贵重的物品寄放在前台或客房中的保险箱内,入睡前应检查并关好房间的门窗,并插好防盗链。学生结伴旅游乘坐长途交通工具时,应尽量轮流休息,以保证随时有同伴看管财物,不要将物品交给陌生人看管。
六是注意人身安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到海边游玩切忌到水域情况不明的地方下海或单独下海;学生参加潜水等对身体有特别要求的旅游项目,一定要如实向导游等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并且要征得家人同意。爬山游玩,切忌冒险,同时做到走路不看景,看景不走路。不要吃陌生人提供的食物和饮料;不要贪图小便宜,谨防受骗。
七是旅游购物要慎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购物点及停留时间,在购买较为贵重商品时应谨慎,仔细辨别商品,了解售后服务,并索要正规发票等凭据,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有权拒绝参加旅行社及导游在合同之外安排的任何购物活动。
八是做到文明出游。出游期间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展现淮安人民的良好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