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计委就三类新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发布解读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公告称,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食品用香料新品种乙基芳樟基醚和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扩大使用范围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这三类食品添加剂作用于食品,将有助于改善食品的味道和色泽,在国外有较长的使用历史。随后,国家卫生计生委就该公告中涉及新增三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扩大使用范围发布相关解读,对其使用背景、工艺必要性作了全面介绍。
据悉,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的分子式是C2H5NO2。欧盟委员会(CAC)、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日本厚生劳动省(MHLW)等允许其作为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
从工艺必要性的角度而言,氨基乙酸作为增味剂和食品用香料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本次申请的氨基乙酸(羟基乙腈法)为新的生产工艺生产,其使用量和使用范围与已批准的氨基乙酸相同,用于预制肉制品(食品类别08.02)、熟肉制品(食品类别08.03)、调味品(食品类别12.0)、果蔬汁(浆)类饮料(食品类别14.02.03)、植物蛋白饮料(食品类别14.03.02)、作为食品用香料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乙基芳樟基醚的分子式是C12H22O。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卫生组织(WHO)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欧盟委员会(CAC)、美国食用香料和提取物制造者协会(FEMA)等允许其作为食品用香料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工艺必要性方面,该物质配制成食品用香精后用于各类食品(GB 2760表B.1食品类别除外),改善食品的味道。其质量规格按照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
而β-胡萝卜素作为食品添加剂,已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允许用于调制乳、风味发酵乳、干酪类似品、脂肪类甜品、水果罐头、果酱、蜜饯凉果、干制蔬菜、腌渍的蔬菜、糖果、方便米面制品、熟肉制品等食品类别,本次申请其使用范围扩大到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委员会(EC)、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食品标准局(FSANZ)等允许其作为着色剂用于食品。
其工艺必要性则体现在该物质作为着色剂用于调理肉制品(生肉添加调理料)(食品类别08.02.01),调节产品色泽。其质量规格应执行《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GB 8821-2011)或《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发酵法)》(GB 28310-2012)或国家卫生计生委2012年第6号公告的相关内容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