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菜肴包” 引发网民大讨论
新闻背景
近日有媒体报道,大量网红外卖店并非现场加工餐品,而是使用“菜肴包”制作外卖。店商只需将“菜肴包”搭配米饭后加热,一份外卖便可打包出炉了。这种“菜肴包”的保质期大多为3个月至半年。有商家认为“菜肴包”便于复制发展,产品安全也更可控,但却不建议告知消费者。
网友留言
网民“何珂”:外卖店使用“菜肴包”却刻意隐瞒,难怪消费者会惊呼上当受骗。造成消费者恐慌的,正是信息的隐瞒与不对称。
网民“江德斌”:外卖使用菜肴包也没啥大不了的,只要能确保食品的安全即可。但餐饮店应明确告知消费者,将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网民“珊珊”:外卖“菜肴包”暴露了管理上的漏洞——外卖店用的“菜肴包”到底是应作为工业制成品受到监管,还是应作为饭店的原料采购受到监管呢?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知情权包括生产地、日期、质量、规格等,并不包括食物的加工工序。消费者以为他收到的外卖是现场加工的,实际又不是——这种期望的落差是存在的。商家是否应尽告知义务,相关部门应给予权威解释。
媒体观点
燕赵晚报:
莫让“菜肴包”侵害消费者权益
在订购外卖时,餐品的口味、品相最受消费者关注,不要求现炒现卖的人可能极少,这是商家不愿意公示“菜肴包”的主要原因。法律既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也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消费者一旦知道加工原料不是新鲜的,可能不再选择下单,这是消费者的自由,商家不能因为担心影响经营就剥夺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外卖餐饮的生命线在于质量和安全,使用“菜肴包”是外卖商家将餐饮质量和安全完全交给生产厂家。但脱离视线的安全往往最不安全。打开销路、抢占市场份额主要依靠品质和服务,只在降低经营成本上做文章必定得不到长远发展。消费者是否认可和选择“菜肴包”,还是交给消费者自己去决定为好。但外卖店是否使用“菜肴包”,必须在网上明示。
红网:
“菜肴包”违背“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对于这件事,舆论的关注点不应仅停留在外卖店使用“菜肴包”的表面,“菜肴包”的出现让经营者可以在店面之外,甚至是在家中加工包装餐品,再到店铺售卖,这其中衍生出的卫生环境、防疫环节、厨师健康等食品安全问题才是最为关键的。这种做法也违背了网络餐饮的“线上线下一致”原则。
虽然法律对餐饮单位的加工工艺、制作过程未作强制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网络餐饮可以随意钻法律空子。相关部门应与网络订餐平台联起手来,加强线上审核和线下验证。对那些无餐饮经营资质、卫生不达标、食品加工不规范、经营作假的店铺要及时清理下线,把“黑作坊”“三无”餐饮拦截在线下,尽可能做到网络餐饮“线上线下一致”。
东方网:
应保证消费者知情权
“菜肴包”加工外卖是否符合外卖标准,餐饮店有无必要公开相关信息,将实情告知消费者,监管部门应有个明确说法,毕竟其涉及厂家生产资质、冷链配送等环节。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必须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外卖平台出于尊重消费者知情权考虑,应要求入驻商家公开告知消费者,是否使用“菜肴包”,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