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养老院院长” “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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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肖慧)6月18日,市民政局在新城区报业传媒大厦召开新闻发布会,为加强我市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人员整体素质,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市民政局本月启动“最佳养老院院长”和“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评选范围为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法人登记,由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管,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养老院的院长及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养老护理员。全市范围内共评选20名“最佳养老院院长”和20名“最美养老护理员”。 “最佳养老院院长”评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所在养老机构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床位数在50张以上,运营1年以上,入住率达50%以上;所在养老机构有完善的机构章程和管理规定,收费实行明码实价,有收费价格明细表,无滥收费现象;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服务纠纷;《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签订规范,档案管理规范,老年人个人档案、工作人员档案、日常工作档案、财务档案、基建档案等齐全完整、归档及时、保管安全;所在养老机构服务有特色,能结合老人实际需要和自身功能定位,在饮食、日常照料以及康复护理等方面有独到之处;担任养老院院长满3年以上;长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事迹感人的可优先推荐。 “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条件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初级及以上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在养老护理一线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目前仍在一线岗位上工作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近3年内无投诉记录,无服务差错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热爱养老服务工作,对老年人富有爱心,默默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和出色的工作实绩;长期从事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事迹感人的及老年服务类大中专毕业生可优先推荐。 本次评选活动共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推荐自荐。实行差额推荐。推荐人选由各县(市)区民政局具体负责组织推荐,鼓励自荐或社会推荐。第二阶段专家审核。专家组根据评选条件,采取现场考察、服务对象测评、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对推荐对象进行比较、评选、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第三阶段领导小组审定。市民政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征求各县(市)区民政局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最终入选名单。最后是公示表彰,将于7月份进行。 热点问答 问:我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现状如何? 答: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机构252家,其中农村敬老院133家、公办养老机构20家、光荣院5家、民办养老机构94家,拥有各类养老床位62892张。全市68个街道已建成60个日间照料中心,685个城市社区、2037个农村社区分别建成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03个和648个,全市建成助餐点521个、农村关爱之家276个。全市共有养老护理人员2969名,其中持证护理员2516名,持证上岗率达84.74%。45岁以下护理人员占总数的35.6%、64.4%为45岁以上护理人员,60岁以上护理人员占到2.3%,近70%为女性护理员。主城区60%以上的机构护理人员均为24小时与入住老人同吃同住,月收入2000-4000元。 我市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和入职奖励,市区范围内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中级、初级职业资格证,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护理人员分别按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的本科、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15000元/人、10000元/人、8000元/人的一次性入职奖励。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补贴和入职奖励可同时享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