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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确定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邓晨雨  时间:2012-11-01

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 见习记者 李梦琪)从市高招办获悉,201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确定。

据了解,今年我省在高考报名时,考生同时选择报考科类,并需要选报专业考试方向,其中“艺术专业全省统考”有美术、音乐两大类,“艺术专业高校校考”有艺术学理论类、音乐与舞蹈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美术学类、设计学类、特设专业等6类,考生根据自己选择的专业方向,将“√”打在专业方向前的“□”内。

考生确认高考报名信息后,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或中学领取《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专业考试通知书》,考生凭该通知书参加艺术专业省统考或院校校考。

根据201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2013年1月20日前,通知考生音乐、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校考将在2013年2月1日至3月20日举行,我省共设8个省外院校专业校考考点,分别为:南京师范大学、江苏教育学院、南京晓庄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南京市招办、无锡市高招办、南通市高招办、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市高招办相关负责人强调,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省外院校,考生只能在我省指定的考点参加该校的专业考试,不得在该校所在地及其他省外考点考试,否则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其次,凡未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同意、擅自对我省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考试的招生院校,其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一律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和考生本人负责处理。

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的考生,可在相关院校公布的考点参加专业校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公办本科院校,其艺术专业可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也可单独组织校考;如院校需要组织艺术专业校考,考生可在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也可在院校公布的其他省外考点参加专业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与我省统考相同或相近的专业只能使用我省的统考专业成绩录取;我省未组织统考的其他专业,考生原则上只能到院校所在地参加专业校考。

2013年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日程

2012年11月1-4日   考生参加全省高考报名,同时选择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向。

2012年11月17-20日   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012年11月22-24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网上确认专业考试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打印专业考试信息确认表。

 

2012年12月1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报到,全省共设6个考点,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报到。

 

2012年12月2日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报名所在市对应的统考考点考试。

2012年12月7-8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报到。

2012年12月9日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笔试。

2012年12月10日开始   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统考考生到南京师范大学参加面试。

2013年1月20日前   通知考生音乐、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划定专业合格线。

2013年2月1日-3月20日  考生查阅有关招生院校的招生简章或网站信息,按照教育部、省有关政策和院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院校自行 组织的专业考试(简称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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