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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高招办详解2013年异地高考报名细节

来源:徐州日报  作者:温鳌  时间:2013-01-05

徐州日报讯(记者 甘晓妹 见习记者 孙盈)江苏省异地高考规定,从2013年开始,满足条件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就可在江苏省参加高考,但由于全省高考报名时间在2012年11月初就已结束,因此,全省安排在1月24日至26日进行一次2013年高考补报名。1月4日,市高招办提醒,请考生把握好时间,及时补报名。

据市高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考生的高中学习经历由就读中学负责审核;学籍信息由现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报名流程具体为:

考生申请。凡需在我省报名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1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同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审查。考生现就读中学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习经历进行审核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学籍认定,然后报县(市、区)招办审核,只有审核通过的考生才能网上报名。

填写草表。考生高考报名前,必须预先查阅和了解我省高考有关政策和规定,认真阅读《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填表说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填写《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表》。

网上填报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县(市、区)招办确认报名点后,由考生自行上网(http://pgbm.jseea.cn)填报报名信息;考生报名信息网上提交成功后,须通过网报系统支付报名考试费。网上支付成功后,考生方可到县(市、区)招办规定的报名点签字确认报考信息。

信息确认。网上支付成功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点仔细核对本人的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由考生本人在报名信息确认表上亲笔签字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1月27日下午5时。

考生需要提供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我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我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同时,凡申请在我省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的随迁子女,须按照我省现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方案的规定,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其必修科目(含技术科目)测试等级要求与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相同,否则不能填报统招批次相关科类的高考志愿。

对于不符合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测试等级要求的考生,可在高考报名时,报名参加2013年3月举行的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相关必修科目测试。

申请享受相关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按照2013年我省高考报名工作有关规定,在确认高考报名信息时,填写《201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享受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须向就读地侨务部门领取专门表格),办理相关手续,并须由考生户籍所在省(市、区)省级主管部门审核签章。2013年3月10日前,考生将有关表格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由市、县(市、区)招办汇总后于2013年3月20日前集中上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另外,我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籍依据省教育厅基教处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提供的电子学籍信息(含姓名、身份证号等),由就读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凡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电子学籍的随迁子女,不得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市高招部门特别强调,考生不能在两个以上省份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如考生想在我省参加高考和录取,可在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将在户籍所在省份的高考报名办理取消手续,以免带来不必要的后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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