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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醉驾 河南曝光10起危险驾驶罪典型案例

来源:  作者:  时间:2016-12-23

 人民网郑州12月23日电 (石国庆 徐驰)自2015年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河南交警共办理醉酒驾驶、客车校车严重超员等各类危险驾驶罪案件1.35万余起。其中,2016年以来查处醉驾1.2万余起,客车校车严重超员400余起,危化品运输9起。22日,河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中选出10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这10起案件分别是:

案例一:【路边车遭无妄之灾只因酒驾】

2016年10月15日晚,王某酒后驾驶一辆粤B2EY78轿车沿汝州市城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旭日宾馆路段时,与道路西侧停放的一轿车相撞,致该车受损,事故发生后王某驾车逃逸,当晚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司法鉴定,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33.592mg/100ml。驾驶人王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汝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案例二:【二次醉驾不知悔改又被抓】

2016年2月11日19时30分许,田某驾驶的黑NX4196号牌的机动车与另一轿车在永城市东城区府后路西头拐弯处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经司法鉴定所检验田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267.0mg/100mL。田某因危险驾驶罪被永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据悉田某在2015年6月1日就因醉驾被追究危险驾驶罪刑事责任,这是又一次醉驾被查。

案例三:【醉驾摩托一路事故到医院,难逃法网】

2016年7月5日21时许,梁某驾驶豫DP1865号二轮摩托车沿舞钢市钢城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付庄路口路段时,撞住一辆二轮电动车。事发后梁某驾驶摩托逃逸,逃逸至付庄村砖厂路段时,撞住一拖拉机,又驾驶摩托逃逸,后交警在医院急诊室找到受伤的梁某。经司法鉴定梁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19.94mg/100ml,梁某构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梁某被舞钢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案例四:【缉查布控智能报警,一查居然醉驾上高速】

12月16日15时许,开封高速交警支队缉查布控系统智能报警,一辆豫BYL115轿车逾期未年检,将从郑民高速南苑收费站经过,执勤民警根据报警立即在收费站口拦截违法车辆。经查,该车不仅属于逾期未年检车辆,其驾驶人还涉嫌酒驾。经司法鉴定杜某抽血测试检验最终结果为247.1mg/100ml,因醉驾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

案例五:【信阳一客车严重超员被追刑】

2016年6月17日18时20分许,信阳光山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民警在S338省道张寨路段巡逻执勤时,发现刘某驾驶的豫S76028中型普通客车形迹可疑,民警立即将该客车拦下,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客51人,超员168%。刘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光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案例六:【客车高速匝道上超速侧翻】

2016年06月11日22时30分许,何某驾驶云AR2383大型卧铺客车行驶至兰南高速许昌段转京港澳高速匝道(往漯河方向)处时,与高速公路匝道隔离墩刮擦后冲出护栏,侧翻于边沟内,造成所载乘客25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查,事发路段位于许昌市东城区境内兰南高速与京港澳高速互通匝道,该匝道限速为40公里/小时,路况良好。何某驾驶的大型卧铺客车发生事故时车速超过80公里。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许昌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第二高速执勤大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案例七:【驻马店一黑校车超员被判刑】

2016年5月26日7点36分许,赵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豫QQ2636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载着上蔡县邵店镇郭屯村旭日幼儿园的学生,沿上蔡县邵店镇尹赵村到郭屯村的公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尹赵村附近时,被巡逻民警查获。经查:赵某驾驶的车牌号为豫QQ2636的灰色五菱牌小型面包车未取得校车牌,该车辆核载7人,实载21人,超员200%。驾驶人赵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被上蔡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罚金2万元。

案例八:【南阳一无座面包车拉学生超员410%被查】

2016年6月20日16时45分左右,南阳西峡交警大队袁店中队民警在西峡丹水镇丹水村十二组村村通道路执勤,发现一辆车牌为豫RAL739的银灰色长安面包车形迹可疑,执勤民警将该车拦停检查,发现该车坐满了幼儿园的孩子。民警发现该车车座全部拆除,放置了6排板凳,核载8人的面包车坐了1名司机、1名老师、还有 39名学生,整整坐了41人,超员410%。经查该车拉的全是丹水镇菊坛街幼儿园的学生,驾驶员王某无证驾驶。

案例九:【漯河黑校车超员100%,园长被刑拘】

漯河市公安局阴阳赵交管巡防大队接到群众举报:在坡大路澧河大桥附近有一辆“黑校车”经常超员运送幼儿园学生。经查,该车核载8人,车上有13名学生和两名老师,加司机本人共16人,超员100%,涉嫌危险驾驶罪。12月14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十:【油罐车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被追刑】

2016年3月16日9时30分许,周口交警支队机西高速大队民警在机西高速周口西站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油罐车,遂拦截检查,经现场初步询问,该油罐车内装载0号柴油,驾驶员张某,持有B2驾驶证,无从事危险品运输资格,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车辆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经查,驾驶员张某持有的驾驶证B2仍在实习内;张某所驾驶油罐车辆截止查获时一直没有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手续,没有购置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保险,没有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罚金2000元。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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