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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点赞济南老年代步车治理 经验可学可用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7-14

 齐鲁网济南7月13日讯(记者 王晶 孙振华 王炜 )“济南治理老年代步车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这种经验可以学,可以用,可以复制。”7月13日,公安部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现场推进会在济南召开。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对济南老年代步车在内的非法机动三四轮车的治理效果给予高度评价。

今年3月以来,济南交警立足末端、带动前端,坚持重源头、解难点,针对“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非法三四轮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一社会反映强烈的城市“顽疾”,济南交警在生产、销售等前端环节管控不到位的形势下,持续开展路面整治,坚守“五个一律”,并向社会曝光了济南市56个非法三四轮车辆的品牌、型号,通过强化末端执法倒逼前端责任落实,以路面截流”带动“源头控流”。

一是对于依法扣留的车辆,凡无法提供正规购车发票、合格证的,一律不予返还;二是扣留的非法机动车,如逾期不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的,交警部门对其非法车辆经公告后一律依法处理;三是对持有驾驶证驾驶无牌机动车上路的驾驶人,一律记12分并扣留驾驶证;四是对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一律处2000元以下罚款,可并处行政拘留;五是对在查处中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法的,一律追究治安违法责任,情节严重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济南交警开展常态化执法以来,查扣电动三轮车、四轮车897辆,58人因为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行政拘留58人,139名持有驾照的车主因为驾驶无牌电动三四轮车,被一次性记满12分,并被暂扣并机动车驾驶证。

通过专项整治,各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以及质检、经信委、工商等部门源头管理力度明显增强,目前市内违法上路行驶的非法车辆明显减少,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并出现市民要求销售商退货、销售商请求政府协助其向生产厂家退货以及非法生产、销售企业相继转型的局面。

“现在在济南基本上看不到三轮车、老年代步车了!”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对济南“老年代步车”、“城市观光车”等非法三四轮车以及超标电动自行车这一“顽疾”整治效果给予高度评价。

济南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在前期外出学习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政策实施综合治理、推进标本兼治,加大生产、销售管理力度。济南市快递行业协会也将积极沟通,拟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管理办法,规范行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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