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余辆奔驰因安全气囊存安全隐患被召回
人民网北京7月18日电 (邢郑) 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召回2013年生产的以下车辆,共计106,594辆。具体情况如下:
一是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共计76,125辆:
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2月28日生产的C级汽车,共计34,863辆;
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2月28日生产的GLK级汽车,共计41,262辆。
二是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共计18,590辆:
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2月19日生产的C级汽车,共计3,906辆;
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2月23日生产的E级汽车,共计3,340辆;
2013年1月3日至2013年12月23日生产的R级汽车,共计11,340辆;
2013年12月20日至2013年12月23日生产的SLS级汽车,共计4辆。
三是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共计11,879辆:
2013年1月18日至2013年12月28日生产的国产凌特汽车,共计1,050辆;
2013年1月8日至2013年12月28日生产的国产威霆、唯雅诺汽车,共计10,131辆;
2013年1月9日至2013年12月20日生产的进口凌特汽车,共计673辆;
2013年2月14日至2013年10月17日生产的进口威霆汽车,共计25辆。
据悉,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的驾驶席、副驾驶席的正面安全气囊装配了高田公司生产的未带干燥剂的硝酸铵气体发生器。在空气囊展开时,气体发生器可能发生异常破损,导致碎片飞出,伤及车内人员,存在安全隐患。
对此,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及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改进后的安全气囊,以消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