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镇江财经大事记:公积金贷款无需排队
刚刚过去的2015年,镇江财经界发生很多值得大家记住的事和数字。
生态补偿资金池
2015年3月25日召开的全市财政工作会议明确,围绕我市“生态领先、特色发展”的美好蓝图,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超亿元的“生态补偿资金池”,落实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政策;组建首期1.5亿元的“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推动镇江特色发展。并印发《镇江市主体功能区生态补偿资金管理办法(暂行)》。
3年12亿元
2015年4月2日, 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发布2015年“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名单,镇江入围试点城市,未来3年将获得12亿元专项补贴资金的扶持。正在开展的“海绵城市”、“新河街”、“体育运动学校”等7个项目的PPP合作,总投资接近200亿元。
财政扶持“无偿”变“有偿”
去年我市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建立“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逐步将财政扶持由“无偿”转化“有偿”,通过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手段放大倍数效应。
10倍杠杆
去年我市财政与江苏银行、保险公司合作,成立“镇江市农业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简称“镇农贷”),撬动金融机构以10倍杠杆对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充分化解农业农村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000万撬动30亿
2015年3月18日,市科技局、南京银行镇江分行举行了镇江市科技创新风险补偿资金贷款(“镇科贷”)合作签约仪式。市科技局、财政局结合市产业发展基金(科技资金统筹部分)使用方式的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会同南京银行镇江分行,针对成熟期科技企业的特点和融资需求,开发了 “镇科贷”产品。“镇科贷”产品,具有单笔贷款额度更大,享受贷款利率、抵质押率优惠,办理贷款周期短等特点,就是要重点解决成熟期科技型企业的需求。市财政科技资金出资3000万元作为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银行按3:7的比例共同设立相当于1亿元的科技贷款风险池基金,由银行按30亿元的授信额度向我市科技型企业发放科技贷款。
国泰君安进驻
2015年5月16日,国泰君安证券镇江长江路营业部正式开业,是入驻我市的第15家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61亿元,净资本233亿元,连续六年获得中国证监会券商分类a类aa级最高评价,整体综合实力排名业内前三,荣膺中国“最具品牌价值券商”。
500亿元
2015年9月8日,市政府与农发行江苏省分行签订了500亿元的战略合作备忘录,协议约定在三年内, 农发行江苏省分行将围绕镇江市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利和生态环境建设、公路提档升级改造、农民集中住房建设等46个民生工程领域项目,投放信贷资金500亿元。合作备忘录的成功签订标志着银政双方合作迈出了崭新的步伐,这将为推动我市统筹发展和区域城镇建设,全面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300亿元
2015年10月8日,镇江市2015政银企合作恳谈会在丹阳举行,省内22家金融机构与镇江市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主体,达成300亿元授信合作意向,此外,沃得机电、卡威汽车等6家企业与省级金融机构签订“4+2”重点帮扶企业协议。省政府金融办主任查斌仪、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行长周学东、江苏银监局局长扶明高、市委书记夏锦文、市长朱晓明等出席了恳谈会。恳谈会的顺利召开使省级金融部门和金融机构迅速凝聚成支持镇江、倾斜镇江的共识,开创了我市政银企合作的新局面,推动了全市金融工作迈上新台阶。
金控融资租赁公司
2015年10月19日,镇江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挂牌成立。镇江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是由文旅集团与大唐金控共同发起设立的国有控股融资租赁公司,该公司是我市第一家中外合资、国有控股的融资租赁企业,通过组合运用金融工具获取新的融资渠道,替换原有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为镇江本地产业发展创新搭建金融平台。
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2015年11月15日,镇江市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正式成立。该引导基金由市政府牵头发起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总规模5亿元,引导基金采用公司制、市场化运作方式,重点投向我市新兴产业以及我市需要大力发展的细分子行业。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的成立,一方面推动了我市财政补偿资金由无偿向有偿转变,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另一方面,加大了对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了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公积金首付比例调整
2015年5月11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明确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论面积大小,首付款比例均统一为20%;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房款总价的60%调整为不低于房款总价的30%。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对刚性需求及改善型住房消费的支持作用。
2015年9月1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通知》称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减低至20%。
住房公积金取得首笔银行融资
2015年12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别与农业银行镇江分行、中国银行镇江分行签订授信贷款协议,分别获得5亿元、4.5亿元授信贷款额度,专项用于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这是我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授信贷款第一单。
经市委市政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同意,计划通过个贷资产证券化和银行授信等融资手段筹集公积金贷款资金,三年融资规模不超过20亿元,从公积金体系外取得流动资金,有效缓解当前公积金资金流动性压力,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住房贷款需求,充分发挥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
公积金外地缴存可在镇贷款
从2015年12月16日起,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直接向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取消了原来只有本市户籍职工才能在镇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限制。贷款额度仍按单个职工30万元、夫妻两人50万元。
公积金贷款无需排队
为有效缓解职工公积金排队等候的现状,市公积金中心于日前通过银行授信取得公积金放贷资金,取消实行了近10个月的公积金贷款计划控制。职工自2015年12月20日起,申请公积金贷款将无需排队等候,手续齐备的贷款将在10个工作日内放款,有效提高了贷款办理速度和服务效能。
突破1000亿元
2015年,我市社会融资规模快速增长,1-11月份全市社会融资规模增量为930亿元,全年有望突破1000亿元,其中,直接融资总量达到300多亿元、占比超过30%,中票、短融、超短融、PPN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量和存续余额位居全省前列。(吴辉)
来源:京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