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徐州房地产政策大盘点
回望2015年,徐州楼市政策方面好消息不断,先有330新政打响政策第一炮,再有央行习惯性降息降准,还有公积金新政时不时来一发……那么,按照时间轴的顺序,2015年房地产政策都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去看看。
【1月28日】公积金提取政策放宽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门的文件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这意味着,之后无房(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2月5日】央行降准0.5个百分点
2月4日晚间,央行通过官网宣布降准,2月5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同时,对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4个百分点。
【2月28日】徐州启动不动产登记试点
从3月1号开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公民拥有房屋的情况将会“全透明”。而我市作为国土资源部在全国确定的4个不动产基础技术研究试点城市之一,在今年年初,新城区就先行试点,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
【3月1日】央行降息0.25个百分点
2月28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3月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2倍调整为1.3倍;其他各档次的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
据报道,从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正式实施,徘徊七年多的不动产登记终于进入实际操作阶段。《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提出能够实现“以房查人”的反腐神效吗?尽管已经被多次说明,不动产统一登记并不具备这样的功能,但很多人对此依然抱有极高的期待。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副总登记师、产权登记处处长刘燕萍回答,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随便查询别人的不动产信息。
【3月6日】徐州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在央行2月28日宣布下调存贷款基本利率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降低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后的5年期以下的贷款利率为3.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4%。
【3月30日】央行:二套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四成
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3月30日】财政部:购买2年以上普通住房销售免征营业税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将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通知如下: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4月16日】徐州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20%
4月16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出《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从即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
【4月20日】央行降准1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19日宣布,自20日起下调各类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实施定向降准措施。
央行决定,为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结构调整的能力,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以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等的支持力度,自20日起对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并统一下调农村合作银行存款准备金率至农信社水平;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额外降低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
【5月11日】央行降息0.2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5.1%;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2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3倍调整为1.5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5月25日】公积金贷款利率降至历史新低
2014年11月22日前,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期和5年以上期利率分别为4%、4.5%。2015年3月1日、5月11日三次降低贷款利率后,目前,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年利率降至3.25%,五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降至3.75%。
【6月28日】央行:今日起降息0.25个百分点并实施定向降准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6月28日起有针对性地对金融机构实施定向降准,以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结构调整。(1)对“三农”贷款占比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2)对“三农”或小微企业贷款达到定向降准标准的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降低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3)降低财务公司存款准备金率3个百分点,进一步鼓励其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的作用。
同时,自2015年6月2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8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7月21日】江苏放开商品房价格
从2009年1月1日起,江苏决定放宽对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管理,暂停执行对普通商品住房销售前的价格审批,给企业充分的自主定价权利。而在商品房价格放开的同时,江苏也开始了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目前,江苏包括徐州在内有6个城市不执行房价备案制度,而南京等7个市则继续执行房价备案或申报制度。
【8月25日】央行降息0.25%定向降准0.5%
央行25日晚间宣布决定下调存贷款基准利率并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这是央行今年的第四次降息和第四次降准。
央行决定,自2015年8月2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75%;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同时,放开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期)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活期存款以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存款的利率浮动上限不变。
【8月27日】六部委调整“楼市限外令”外国人买房门槛降低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外汇局等六部委近日下发《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对《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中有关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和境外机构、个人购房的部分政策进行调整。
【8月28日】徐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央行26日宣布下调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后,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下调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后的5年期以下贷款利率为2.7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8月31日】公积金贷款首套还清二套首付降至2成
8月3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9月25日】徐州加收电梯、 消防设备维修与统筹维修资金
为更好的做好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归集和使用情况,我市新制定的《徐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审议通过,将于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根据国家标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将首期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调整为:未设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60元,比原有增加3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90元,比原有增加45元。此外,新办法维修资金还扩展了来源渠道。
【10月1日】央行:不限购城市首套房商贷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5%
据央行在网站上挂出的通知,在不实施“限购”措施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10月9日】徐州市房管局:关于维修资金交存的告知书
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徐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已经办理上房手续的业主在2015年11月1日前按照老标准交存(未设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3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45元)。2015年11月1日后统一由开发企业按照新标准代收(未设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60元,设有电梯的房屋每平方米90元)。
【10月23日】央行再次宣布“双降”
10月23日晚间央行再次祭出“大招”。宣布自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0.25个百分点,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以进一步降低社会的融资成本,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这也是2015年以来第五次降息和第五次降准,以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引导货币信贷平稳适度增长。实际上,2015年以来央行频繁运用信贷杠杆,我国信贷政策日渐宽松。据统计,这次已是2015年第五次降息和降准了,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由6.15%下调到了4.9%,五次降息的调整幅度达1.25个百分点。
【10月29日】全面放开二胎政策
10月29日,十八大五中全会公报宣布二胎新政策将于2015年内全面放开,但具体落地时间还未出台。
【11月16日】国管公积金贷款政策再放松最低额度增20万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调整国管公积金个人贷款措施,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贷款的,不再考虑近1年内是否提取过公积金,而且计算贷款额度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7万元均按照7万元计算,新政从11月12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