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供给侧”发力“去库存”
|
◎徐州日报记者 杨旭东 今年三月上旬,在徐州工作多年的宿迁小伙黎飞,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终于在宿迁老家圆了自己住房梦。黎飞在徐州一家电梯公司工作,于2014年5月开户缴存公积金。人虽在徐州,心还在家乡。黎飞一直以来都在为能在宿迁有一套自己的房子而不懈努力。2014年11月,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政策,这对黎飞无疑是利好消息。今年3月10日,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核实了黎飞公积金缴存信息后,为他出具了《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黎飞在老家很便捷地就用公积金成功贷款30万,购买了宿迁市宿城区的一套住房。 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比商业贷款具有较低的贷款利率,所以对中低收入的刚需购房者有很强的吸引力,公积金政策的变化也牵动着他们的心。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国家住房保障制度,在“去库存”中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备受关注。2015年4月,住建部就提出“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促进住房消费”,这就需要住房公积金要在“供给侧”发力。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挥住房公积金的职能作用,搭建共享的服务平台,让更多的人群安居乐业,以实际行动在“去库存”过程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异地贷款简化办理程序 公积金在“供给侧”发力,除了放低贷款条件,扩大放贷规模,还要放宽公积金使用的地区限制,实行异地贷款业务,简化办理程序,这样更能提升公积金使用效率。早在2014年11月,徐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贯彻落实江苏省住建厅等三部门《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实行在省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政策。具体又分为两类:1、职工在我市就业,在异地(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由我市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到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个人住房贷款。2、职工在异地就业,在我市(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缴存明细账和贷款情况证明等材料,查验真实性后,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前面提到的黎飞,就属于第一种情况。在省内开办异地贷款业务,实现了信息共享缩短了贷款办理周期,方便的当然是购房者。仅2015年,徐州市公积金中心共办理异地贷款申请70笔,金额达2072.7万元。 为简化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手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今年3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偿还公积金贷款业务直接申办,取消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环节,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办理业务的往返次数,为广大缴存职工节省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公积金办理业务的效率。 延伸触角惠及基层职工 李娜是丰县大沙河镇中心校的一名教师,原住华山镇,2014年10月公积金开户缴存,如今她和丈夫共同利用住房公积金已在丰县县城购买了住房。 扩大住房公积金归集人群,可以有效打通供需通道,满足和刺激更多人的购房需求。长期以来,地方住房公积金归集的重点人群是城市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的职工,但是,近年来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的范围也在逐步扩大,归集的触角向基层进一步延伸,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全覆盖是归集扩面的重点之一。 2013年,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公积金催建催缴“双百行动”,当年就将邳州33家卫生院公积金的催建催缴问题作为重点来攻克。当时,邳州全市36家卫生院中仅有3家卫生院为职工缴存了公积金,另外33家卫生院只有8家建立了缴存账户,但都没进行缴存,其余25家卫生院连开户都没有。经过市县两级公积金管理部门的不懈努力,目前,不仅邳州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职工都已建档开户,并且还在2014年1 月,邳州率先实现将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公积金缴存工作。 不仅是邳州,目前,徐州主城区以外的两市、三县、两区教育和卫生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归集实现全覆盖,各地在归集上还根据当地实际特点有针对性的展开工作,受益人群迅速扩大。 丰县管理部门积极与商业银行就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问题进行相互沟通,不断探索,借助银行自身完善的机构网络和服务网络体系等优势,通过签订归集扩面协议、定期督查、定期兑现等方式,逐步形成了各家银行归集扩面的良性竞争,取得了较好效果。 沛县,从2014年4月1日起,县直和镇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由县财政结算中心直接支付至相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约2000万的住房公积金在一天内缴交到公积金账户内,对归集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铜山、睢宁、新沂、贾汪也在工作中抓归集龙头,加大归集宣传,多措并举,确保了归集效率。目前,徐州主城区以外的两市、三县、两区教育系统缴存人数达到139405,使用公积金购房21610人,卫生系统缴存人数达到42252,使用公积金购房8462人。不仅如此,在各县(市)、区政府的支持和财务部门的协调下,各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纳入公积金缴存基数也已全面实施。 专项行动打击违法行为 近年来,随着归集扩面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体制内员工已基本实现全覆盖,缴存职工充分享受到公积金政策带来的诸多便利。但是,部分非公企业经营者缴存意识淡薄,建制较少,职工反应较为强烈。 为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和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针对部分单位未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及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和非法获取住房公积金贷款屡禁不止的现象,从2014年开始,徐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集中两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打击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的“春雷行动”。 春雷行动一方面联合工商社保等部门,实现数据共享,互相比对,甄选出具备缴存条件而未缴存的单位,另一方面根据职工投诉线索,重点稽查非公企业等未缴存单位,维护职工权益,采取“三步走”的工作方法:第一步上门走访、宣传说服,系统的介绍公积金各项政策;第二步电话回访、督促办理,体现服务至上的理念;第三步对拒不办理的依法立案查处,切实贯彻条例的各项规定。既做到了依法行政,同时也为今后的公积金执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使用了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