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房产频道 > 国家政策

国务院督察组:形势没那么严峻不必出台调控新政

来源:人民网 王玉光 魏洪磊 兰亚红  作者:温鳌  时间:2012-08-23

国务院派出的8个督察组引发房地产调控加码猜想。在稳增长和防反弹双重压力下,调控向左还是向右?

房地产调控政策还会不会再出新政?在国务院派出的8个督查组陆续回京述职后,房地产调控走向再成业界关注焦点。针对5-6月间北京等部分城市出现的一波房价反弹行情,7月下旬,由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土部等8个房地产调控相关部门各派一名副部级官员担任组长,同时抽调相关对口司局级官员成立督查组,奔赴北京、天津等16省市,就房价走势展开摸底调研。

据悉,督查组除了对房价波动表示关切外,还将各地房地产调控落实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

根据以往经验,国务院督查组通常与调控新政如影随形。此前的限贷、限购等调控新政出台之前,均有其大规模调研的踪迹。正因如此,业内普遍预期,这次调研形成的督查结论,将会直接影响国务院下一步调控房地产的思路。

摸底楼市反弹

国务院派出督查组的宏观背景是,今年5月,万科、恒大等一批龙头企业“以价换量”,引发行业降价促销,刺激大批刚性需求入市,制造出一波楼市回暖、房价反弹迹象。

另一方面,中国经济总体面临下行风险,6月以后政策基本面逐渐转向“稳增长”。央行一月之内二次宣布降息。与此同时,各地在落实“稳增长”之际变相放松房地产调控,以“微调”名义为限购、限贷政策松绑。据统计,上半年至少已有40个城市微调房地产调控政策。

市场和政策的双回暖让行业预期发生转换。有关房价触底反弹、调控即将松动的传言甚嚣尘上,迫使住建部等四部委10天内4次辟谣,驳斥调控松动论。

种种迹象表明,这一轮房地产调控又走到了一个窗口期:下一步究竟是该让位于“稳增长”,还是要继续加码“防反弹”,需要决策层做出精准判断。

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督查组倾向于对当前楼市调控效果持肯定态度。

一位参与督查的住建部官员告诉《财经国家周刊》记者,督查组回京后得出的初步结论是:“各地楼市相对稳定,情况比较乐观,市场不具备全面反弹的条件”。部分城市的房价和成交量上涨只是局部问题,“值得关注,但不能草率下结论”。

目前,这一判断已经反馈到住建部层面,即“形式没有那么严峻”。督查组认为,“不必再出台调控新政,只要对现有政策严格执行,遏制好投机、投资,做好保障房,同时加强督查和约谈,就不会有问题”。

另一位参与此次督查的国家发改委人士则表示,只要市场不是大幅急剧反弹,就不会调控加码。至于之前舆论普遍关心的房产税和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不应被理解为此轮调控的储备政策,而是涉及更深层面的制度性改革。其是否推广,也与房价反弹与否无关。

这位发改委人士同时判断,尽管督查组已经将上述情况汇报给国务院,但毕竟只是初步判断。下一步调控如何走,还得看形势变化。

据了解,国务院督查组在各地调研期间,除听取汇报、走访市场和召集业内人士座谈外,还会对当地房地产调控落实有偏差、不到位的给予督查反馈,甚至督促其整改。某种程度上说,强化既有调控政策落实,也成为督查组此行发挥的一项重要职能。

公开信息显示,8月9日,就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调研回京后,安徽省亳州市召开全市座谈会,传达省里精神,要求“密切跟踪分析地方房地产形势发展变化,做好应对各种风险的预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调控加码猜想

就记者目前从各个渠道所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国务院督查组最终形成的调研报告调性倾向于温和,建议调控加码的可能性较小。但由于结论尚未公布,业界对“调控储备政策”的猜测一度沸腾。

8月2日,受“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传闻影响,沪深两市地产股全盘下挫4.87%,当日跌幅超过5%的地产股超过20支,居A股各行业跌幅之首,市值蒸发逾400亿元。

实际上,“取消预售”不过是某研究机构在其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所提出的建议,但正值国务院督查组出京调研之际,遂被舆论误读为房地产调控“下一步”的信号。有专家甚至预言,在国务院摸底各地楼市结束之后,“不排除祭出新政”。

住建部一位负责人随后公开辟谣:“取消房地产预售制只是谣言”。但据记者了解,预售制改革其实很早便已成为住建部内部的储备性研究课题。姜伟新部长在去年底的一次讲话中,曾将“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按建设进度支付资金,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作为2012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提及。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房地产处长赵路兴认为,取消预售制不太可能,因为预售相当于房地产商从银行间接融资。在中国当前的金融环境下,完全靠房地产债券、信托、上市融资等都成不了主流,“取消预售会使中小房地产企业都出局,就剩几个大的寡头”。

但期房预售制度确有极大监管空间。《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此前在各地调研时了解到,当前一些二三线城市住宅项目停工、延期交房现象颇为普遍。众多支付首付、偿还按揭的购房者长时间拿不到房产,背负巨大产权风险。

责任编辑:管理员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关于我们 | 工作人员查询

黄淮网(www.86hh.com) 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