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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再出调控政策:房产拿证后两年内不可转让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5-22

  经无锡市委常委会5月19日讨论决定,5月20日,无锡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同时,购买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两年内不可转让。

  《通知》显示,为合理引导住房需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无锡将严格执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锡政办发[2016]160号),并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二手住房。购买住房(含二手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2年内不可转让;法人单位购买住房(含二手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内不可转让。

  《通知》还明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房地产经纪机构如有违反调控政策的行为,一经查实可暂停网签资格,并责令限期整改。

  记者还了解到,此前已有11个城市出台“限售令”。厦门新购住房需取得产权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成都高端人才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福州新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青岛房屋取得不动产证后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广州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长乐(福建)取得不动产证未满两年的,不得上市交易;常州新购房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惠州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满3年方可转让;珠海新购房屋3年内禁止交易转让;东莞升级限购,满2年才可交易;扬州产权未满两年不得交易。(徐振)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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