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振振 ‖ 唐诗的理解与误解(七)
钟振振 1950年3月生,江苏省南京市人。南京师范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特聘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外国学者“中华文化研究奖学金”指导教授,兼任中国韵文学会会长、中国宋代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词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诗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美国中华楹联学会学术顾问、全球汉诗总会名誉理事等。
寒 食
〔唐〕韩翃
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
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关于“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
清贺裳《载酒园诗话又编》曰:“此诗作于天宝中,其时杨氏擅宠,国忠、銛与秦、虢、韩三姨号为五家,豪贵荣盛,莫之能比,故借汉王氏五侯喻之。即赐火一事,而恩泽先沾于戚畹,非他人可望,其馀锡予之滥,又不待言矣。寓意远,托兴微,真得风人之遗。(《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1册,第334页)
清吴乔《围炉诗话》卷一曰:“唐之亡国由于宦官握兵,实代宗授之以柄。此诗在德宗建中初,只‘五侯’二字见意,唐诗之通于《春秋》者也。”(同上,第 498 页)
清孙洙《唐诗三百首》卷八曰:“唐代宦官之盛,不减于桓、灵,诗比讽深远。”(中华书局1959年版,卷八,第5页)
清管世铭《论文杂言》曰:“只说侯家富贵,而对面之寥落可知,与王少伯‘昨夜风开露井桃’一例,所谓‘怨而不怒’也。”(《清诗话续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3册,第1566页)
高步瀛先生《唐宋诗举要》卷八曰:“《汉书·元后传》:河平二年,成帝悉封诸舅:王谭为平阿侯;商,成都侯;立,红阳侯;根,曲阳侯;逢时,高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又《后汉书·宦者传》:桓帝封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具瑗东武阳侯,左琯上蔡侯,唐衡汝阳侯,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唐肃、代以来,宦官擅权,后汉事讽谕尤切。”(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下册,第812页)
喻守真先生《唐诗三百首详析》曰:“《西京杂记》:‘寒食禁火日,赐侯家蜡烛。’又唐《辇下岁时记》:‘清明日,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后汉书·宦者传》‘桓帝封单超新丰侯……世谓之五侯。自是权归宦官,朝政日乱矣。’此诗大意是在讥刺宦者的得宠。……不说别处,偏说‘五侯家’,则是明指宦官之得宠,而能传赐蜡烛。寓意深刻,不加讥刺,而已甚于讥刺。孔子说:‘诗可以兴,可以怨。’这种诗,就是兴怨的一种。”(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23-224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唐诗选》上册曰:“《唐辇下岁时记》:‘清明日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烛用以燃火,元稹《连昌宫词》所谓‘特敕宫中许燃烛’的便是。时方禁烟火,可是宫中传烛以分火,却先及‘五侯’之家,这是因为他们近君而多宠。五侯’,指宦官。《后汉书·单超传》载:桓帝封单超新丰侯……唐衡汝阳侯,因诛梁冀及其亲党有功,‘五人同日封,故世谓之五侯’。唐肃宗、代宗以来的宦官,权盛可比汉之末世,朝政日乱,韩翃对此深致忧愤。这首诗借汉讽唐,寓意明显。”(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第349页)
刘永济先生《唐人绝句精华》曰:“传蜡烛:《西京杂记》:‘寒食禁火日赐侯家蜡烛。’《唐会要》:‘清明取榆柳之火以赐近臣,顺阳气。’五侯:《后汉书·宦者传》:桓帝封单超新丰侯……故世谓之五侯。此举后汉寒食赐火事以讥讽唐代宦官专权也。(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93页)
沈祖棻先生《唐人七绝诗浅释》曰:“这是一首讽刺诗,也是借汉事以喻唐事的。据《西京杂记》所载,寒食那一天,虽然全国都禁火,但皇帝却赏赐封侯的贵族们以蜡烛,特许照明,以示恩宠。此诗即借古喻今,以见皇家恩泽,只及上层。即使是生活中的小事他们也是拥有特权的。”“五侯本是汉朝典故。西汉成帝时,外戚王谭等五人同日封侯,世称五侯。东汉顺帝时,外戚梁冀的儿子和叔父五人封侯,世称梁氏五侯。桓帝时,宦官单超等五人封侯,也称为五侯。总之,不是指外戚,就是指宦官。韩翃于玄宗天宝十三载(公元七五四年)进士及第,在德宗时以驾部郎中知制诰。这首诗的写作年代不可考。如果是天宝年间的作品,则应是讽刺杨国忠兄妹的,如果是安史之乱以后所写,则很可能是讽刺肃宗、代宗以来专擅朝政的宦官的了。这首诗的特点是用意深刻而表现含蓄。从表面上看,它只是描写了寒食的景色,记载了一件当时在这个传统节日中皇家的一件例行故事,甚至于可以将它看成是一篇对皇帝的颂歌,颂扬他对臣下施加恩泽。在诗人晚年家居的时候,德宗因为欣赏这首诗,还起用他知制诰,起草诏书。可见这位最高统治者是将诗中的讽刺误会为歌颂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30-131页)
按:以上所录各家的解说,或以为此诗讽刺唐玄宗时外戚擅宠,或以为此诗讽刺唐肃宗、代宗以来宦官专权,议论虽然纷歧,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都将此诗的宗旨认定为政治批判。笔者愚见,这样的读解似属误会。
关于此诗,曾有一则佳话。唐人孟棨《本事诗·情感》篇载:“制诰阙人。中书两进名,御笔不点出。又请之,且求圣旨所与。德宗批曰:‘与韩翃。’时有与翃同姓名者为江淮刺史,又具二人同进。御笔复批曰:‘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又批曰:‘与此韩翃。’……时建中初也。”从这则佳话,可以看出德宗皇帝对此诗是大为赞赏的。那么,德宗的文学修养又如何呢?《旧唐书》卷一三《德宗纪》下史臣曰:“德宗皇帝……天才秀茂,文思雕华。洒翰金銮,无愧淮南之作;属辞铅椠,何惭陇坻之书。文雅中兴,敻高前代。《二南》三祖,岂盛于兹。”宋计有功《唐诗纪事》卷二《德宗》曰:“帝善为文,尤长于篇什,每与学士言诗于浴堂殿,夜分不寐。”又曰:“贞元四年九月,赐宴曲江亭。帝为诗。……因诏曰:‘卿等重阳会宴,朕想欢洽,欣慰良多,情发于中,因制诗序,令赐卿等一本,可中书门下简定文词士三五十人应制,同用“清”字,明日内于延英门进来。’宰臣李泌等虽奉诏简择,难于取舍,由是百寮皆和。上自考其诗,以刘太真及李纾等四人为上等,鲍防、于邵等四人为次等,张蒙、殷亮等二十三人为下等,而李晟、马燧、李泌三宰相之诗不加考第。”又曰:“帝章敬寺诗‘松院净苔色,竹房深磬声’,时人传诵。帝晚年工诗句,臣下莫及。每御制奉和,退而笑曰‘排工’。俗有投石之戏,两头置标,号曰‘排公’,以中不中为胜负也。杜太保在淮南,进崔叔靖诗一百篇。帝曰:‘此恶诗,何用进!’时云‘奉敕恶诗’。”又,《全唐诗》卷四《德宗皇帝》小传曰:“三令节,御制诗,敕群臣赓和,品第优劣。四方贡艺者,帝多亲试。或有乖谬,浓点笔抹之;称旨,即翘足朗吟,诧宰相:‘此朕门生。’无不服帝之藻鉴焉。”以上诸条中的评论,容或有所溢美,但德宗能诗,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当是不争的事实。《全唐诗》凡载其《中和节日宴百寮赐诗》等十五篇。日本河世宁《全唐诗逸》卷上又据大江维时《千载佳句》,辑其秋夜诗七言二句。童养年先生《全唐诗续补遗》又据《太平御览》卷五九二《文部·御制》引《唐书》,辑其《贞元六年春三月庚子百寮宴于曲江亭上赋诗以赐之》一篇。陈尚君先生《全唐诗续拾》卷一九又据光绪二年刊高锦荣纂《灵宝县志》卷八《艺文》下,辑其《宝应初征史朝义过虢州题僧寺壁》诗一篇。计其传世之作,共十七篇又二断句。这些诗,在有唐一代虽然算不上什么,但像“推诚抚诸夏,与物长为春”(《中和节赐百官燕集因示所怀》),“雨霁霜气肃,天高云日明”(《九月十八赐百僚追赏因书所怀》),“分行左右出,转旆风云生”(《元日退朝观军仗归营》)等句,也还说得过去。试问,这样一位爱写诗、能赏诗的君主,倘若韩翃此诗真的语含讽刺,他能看不出来吗?他会昏到“将诗中的讽刺误会为歌颂”吗?附带说一句,据《本事诗》的记载,我们也只能得出德宗皇帝爱赏韩翃此诗的结论。至于他爱赏此诗的理由,未必就是认定此诗意在“歌颂”。笔者既不赞同“讽刺”说,也不赞同“歌颂”说。“春城无处不飞花”,暮春三月,落花时节,在一般诗人笔下,难免要流露出伤感;而在韩翃诗里,却意兴盎然,的确不同凡响!这就足够赢得人们的爱赏了,不需要“歌颂”谁,也与爱赏者的身份无关。说得更坦率一点,我认为德宗皇帝之所以爱赏此诗,或者只是一位有审美能力的读者对一首艺术佳作的正常反应,而不是一个喜欢听奉承话的君主对一首阿谀之作的特别垂青。
此诗的具体写作年代,既不可考,也毋庸考,因为它不怎么影响我们对此诗的文本解读与审美把握。“五侯”一语,出典有三,或指外戚,或指权贵,或指宦官,我们也无法坐实此诗的取向。唯一通达的做法,是提取这三个出典的“公因子”,不妨宽泛地对“五侯”作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界定:概指统治集团中最有地位、最有权势的那些臣仆。在全国禁火的寒食节,傍晚时分,皇上赐给他们蜡烛,以示恩宠。这当然是一种特权。但封建社会本来就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统治集团金字塔上每个不同的等级都享有不同程度的特权,在当时是制度化或惯例化了的,一般也为人们所接受,尽管其多半只是无可奈何的被动接受。也就是说,只要皇帝对于臣下的赐予不越出或不过多地越出制度、惯例所允许的范围,人们一般还是默认的,不至于多么激愤。即如寒食赐烛给朝中显贵的做法,自汉至唐,已成故事;况且它实在是“惠而不费”,并未额外加重百姓的负担。翻用一条成语,是不可忍,而孰可忍?连这种小到不能再小的不平等也难以接受,那在封建社会里真正是没法活了!诗人韩翃为进士出身,此前虽未担任过要职,可好歹也是个封建时代的“官人”,我们不能指望他超越其时代和阶级局限,具有现代社会的人们所应有的民主意识。硬要说他此诗“怨”、“刺”,是不是过分高估了他的思想觉悟呢?有鉴于此,笔者宁可相信,此诗对“五侯”们所获得的荣宠,下意识地怀有几分歆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