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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赵振杰  时间:2019-07-05

原标题: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制图/周鸿斌

  三年行动目标

  ●争取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区域纳入自贸试验区

  ●以“两港(航空港和国际陆港)、两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和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为依托,推进现代立体交通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争取通过三年建设,到2021年在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模拟排名中进入全球前30名行列,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世界银行标准的先进水平

  本报讯(记者赵振杰)7月4日,郑州市政府官网发布《关于印发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了三年行动目标,提出申建自由贸易港,并明确郑州片区将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产业,推进贸易、物流、金融、文化、信息、专业服务、制造业7大新经济产业集群建设,以跨境电商、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为突破口,创新产业监管和支持政策,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

  三年行动目标包括:到2019年年底,《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的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具备条件的基本完成,开展一批制度创新试点项目并跟踪评估试验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营商环境取得较大提升,在枢纽、通道、网络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逐步实现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基本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制度框架;郑州片区进出口总值达485亿元以上,实际吸收外资14.5亿美元以上。

  到2020年年底,在省、市复制推广一批制度创新经验,形成在全国复制推广的经验或案例,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在跨境投融资、贸易、技术、信息流动以及贸易内容和规则等方面取得突破,逐步实现要素国际流动自由化便利化;郑州片区进出口总值达496亿元以上,实际吸收外资14.9亿美元以上。

  到2021年年底,形成一批在国家、省、市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经验,营商环境建设居于自贸试验区前列,在跨境人员流动、文化交流等方面更加活跃,在跨境电商、多式联运等国际规则体系构建中发挥重要作用,打造内陆地区制度创新和改革开放高地;郑州片区进出口总值达507亿元以上,实际吸收外资15.2亿美元以上。

  《通知》明确我省将探索建设自贸港,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争取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区域纳入自贸试验区,以“两港(航空港和国际陆港)、两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和郑州经开综合保税区)”为依托,推进现代立体交通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和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实施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衔接的投资、贸易、金融和人才流动制度,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

  同时,争取通过三年建设,到2021年在第三方营商环境评估模拟排名中进入全球前30名行列,部分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世界银行标准的先进水平。

  对于产业建设,《通知》专门就建设创新型产业集聚区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对创新跨境电商发展和创新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等提出了明确的监管政策和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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