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机动车检验机构实行“亮牌”运行制
徐州日报讯(徐报融媒记者 季芳)机动车强制年检事关交通安全和节能减排。1月10日,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会举行,全市80家机动车检验机构将分批领取并悬挂“主体责任公示牌”,承诺拒绝代检、替检,杜绝漏检、错检,确保“谁出报告谁负责,谁签报告谁担责”。 据我市市场监管部门统计,目前,全市机动车检验机构80家,其中2019年以来新批17家,近日又新获批1家,各辖区分布情况为:丰县9家、沛县6家、铜山15家、睢宁3 家、邳州11家、新沂5家、贾汪5家、开发区6家、云龙5家、鼓楼7家、泉山8家。 根据近年来国家、省、市的抽查情况,我市部分机动车检验机构在质量管控、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证书变更、报告数据、人工外检等方面存在问题。2018至2019年,我市有7家机构因伪造环保检验数据或结果等受到了处罚。 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不仅事关交通安全,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紧迫要求。 为进一步推进机动车检验机构第一主体责任落实,按照“谁出报告谁负责,谁签报告谁担责”的原则,我市市场监管局梳理了机动车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和负面清单,制作了机动车检验机构主体责任公示牌,一个机构一块公示牌,悬挂在业务大厅;确立了机动车检验机构的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当天的活动上,长兴、润通等机动车检测机构负责人领取了主体责任公示牌,并签署承诺书,承诺严格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授权的承检范围开展检验工作,承诺不错检、漏检,杜绝代检、替检等。 据悉,2020年,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强化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全年抽查比例不少于30%。并将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监管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对涉嫌数据造假的机构按照各自职权依法处理,对案件处理结果及时互相通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不实数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直至由市场监管部门暂停或撤销资质。 同时,加快建立检验检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机构减少监管频次,对信用等级较低的机构从严监管;探索建立检验检测机构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实施机动车检验检测行业禁入措施,加大检验机构和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工作,确保不将一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放上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