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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正能量传播者、疫情防控带头者!徐州市场监管部门向广告人发出倡议

来源:黄淮网  作者:费坚真  时间:2020-01-30

 黄淮网讯 1月28日,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广告行业全体人员发出倡议,呼吁大家作正能量的传播者,疫情防控的带头者。

 加强广告监管,是疫情防控的重要内容之一。连日来,徐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广告监测和排查,严禁各载体发布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广告,严禁发布含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预防、治疗、治愈、偏方”等内容的虚假违法广告。

 “截止1月28日,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共启用全媒体专项监测互联网广告5389条次,其中普通食品类41条,保健食品3条次,药品类10条次,医疗器械类18条,医疗服务类39条。其中重点企业网站15个,微信公众号10个。传统媒体广告(电台、电视台、报纸)1516条次,其中药品类86条,食品类75条,保健品类4条,医疗服务类33条。均未发现违法广告。”

 联合市广告协会发布《致全市广告人倡议书》,引导广告企业积极发布疫情防控相关公益广告168条次。

 各县市区也积极行动,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大型商超、药房进行广告发布行为检查;铜山区场监管局重点对辖区内商超、药店等单位进行检查;邳州市场监管局检查药店137余家,未发现违法广告行为。截至目前,各县(区)都能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局要求加大疫情防控期间的广告监管工作。(费坚真)

 附:致全市广告人倡议书(全文)

 当前,全国部分地区陆续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25日徐州市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正在打一场疫情防控阻击战。疫情防控离不开我们每一位广告人的理解、配合、参与。在此,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市广告协会向徐州广大广告人发出以下倡议:

 1、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严格遵守《广告法》《江苏省广告条例》等法律法规,守法经营,不发布任何涉及疫情的虚假违法广告,不利用疫情信息进行商业炒作。

 2、发挥行业优势作用。积极履行广告人的社会责任,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户外、互联网等优势资源,制作、发布公益广告,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政令畅通,弘扬正能量。

 3、加强防护构筑健康防线。带头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随时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不聚会、不到公共场所,必须出门时做好防护措施。发现疫情主动报告、主动隔离、主动就诊。

 让我们齐心协力、坚定信心,以实际行动为取得疫情防控战胜利贡献自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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