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云龙村通过发展集体经济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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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日报记者 陆铭
1966.70元,这是云龙村村民王玉贵老人3月份的退休工资。看着这份稳定的收入,老人掩饰不住兴奋,笑呵呵地表示:“不止如此,过年过节还有福利呢!” 云龙村隶属于泉山区泰山街道办事处,区域范围为泰山以北、泰山路以南、云龙山以东、解放路以西,大约有村民近400人。老郊区时,以种菜、制种为生,是典型的蔬菜队。 上世纪末,云龙村土地开始陆续被征用。到2007年,所有村民几乎都成了失地农民。于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摆在面前,那就是失地之后村民怎么生活? “怎么办?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农村集体经济的新途径,在从根本上解决当时农村集体经济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后,积极推进农村股份合作制的改革。”云龙社区现任党委书记秦德良说。 据了解,当时全市涉农社区都在积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实行股份制 让村民变股民 2003年,我市开始推行“股份合作社”模式。当年10月19日,云龙村成为泉山区唯一一个试点村。 2004年1月7日,“云龙社区股份合作社”成立,近400名村民变股民,社区要带着他们凭固定资产过日子了。 “成立合作社后,社区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出租,村民以土地承包权益作价入股。股份中集体股占52%,个人股占48%。个人股中,2002年7月5日前户籍在云龙村的村民一人一股基本股。除了基本股外还有农龄股,农龄1年占0.1股,以此统计。”秦德良告诉记者,身份从村民变为股民后,可以按照年龄领取生活费和退休工资,年底分股红。基本股可以继承,只要合作社存在,如果老人去世子女可以继承。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合作社成立至今,村集体固定资产增值保值良好,股民退休工资每年涨幅在10%左右,高于国家社保支付退休工资的水平。生活费从2005年最高的410元到2015年最高的1836.72元,十年增加了3.5倍。 精打细算 要为村民管好家 连续12年笑看涨幅,云龙村村民也是够幸福的。村民们也都知道,他们的幸福凝聚着社区几代工作人员的努力。 “你想想,我们社区就十几个人,要带着近400口子老少爷们吃饭,不精打细算不行啊!房屋出租的资金不是我的,不是他的,不是哪一个人的,是云龙村全村老百姓的。如果因为我们的疏忽和不慎造成村民利益受损,那罪就大了。”社区主任史兴钰的话语中透着压力。 为了管好、用好、租好固定资产,云龙社区专门成立了经济办公室,专人管理。社区所有资产的管理均是在区纪委的监督下、在区农委的指导下实施,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成交后到纪委备案。 “好在这十几年来,我们没有让村民失望。”史兴钰口中的“没有让村民失望”说得很轻松,但是记者能感受到他们为此做出的努力。 农村基层工作 做“+”法才幸福 在云龙村,幸福其实很简单,也很满足。 每年春节,云龙村都会发放股民过节费,90岁以上800元/人,80-89岁700元/人,70-79岁600元/人,60-69岁500元/人,59岁以下450元/人; 每年春节,云龙村都会对股民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60岁以上每人900元,80岁以上每人1200元; 每年六一儿童节,云龙村会对股民未成年独生子女发放一份礼品; 每年夏天。云龙村的股民会领到1斤茶叶和100元的降温费; 每年重阳节,45岁以上的女股民和50岁以上的男股民会领到一份价值100元的礼品,60岁以上每人另发200元过节费; 如有村民去世,社区当天送花圈和慰问品,并报销丧葬费5000元; …… 对于云龙村的幸福生活,泉山区农办有关负责人表示,集体土地没有了,集体经济更好地发挥了作用,云龙村的现象值得学习。因为只有集体经济更好地发挥了作用,老百姓的生活才能得到保障。 “基层农村工作一定要做‘+’法,说到底就是一定要让百姓获得最真实的实惠。这个‘+’法怎么做?不仅要动脑子,还要付出诚心、实心,只有这样才能让集体经济成为百姓生活的保障,成为社会和谐的保障!”该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