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点高标准农田一体化建设新模式 单项最多可获2800万元
人民网济南7月7日电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山东省财政决定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在全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模式创新试点工作。
据介绍,通过公开竞争立项的方式,全省将确定8个试点项目,从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对创新试点成效显著的项目,可连续给予扶持,以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特色和优势作用,探索实施创新驱动,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过试点,力争用3年的时间把项目区建成适度规模经营形式多样、产业链条完整、业态丰富、与农民利益联结紧密、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新模式,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活力显著增强,成为现代农业发展先行区和示范区。
明确扶持重点,创新项目组合一体化建设模式。创新试点项目按照“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的总体要求,在转变农业经营方式的前提下,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同步进行相应的配套产业建设,形成“高标准农田+新型经营方式+配套产业”的项目组合一体化建设模式。配套产业建设包括现代种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和流通、生态循环农业、社会化服务业等。以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为平台,形成较为完整的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与农民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当地优势特色产业,示范、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明确支持政策,全力助推全产业链集成式开发。单个创新试点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原则上控制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内,省以下财政按1:0.4比例配套。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具体确定财政资金规模,并鼓励各地加大财政资金投入,积极支持试点项目建设。各级财政资金中60%以上用于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40%以下用于产业发展。确定一个产业进行生产基地、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销售全产业链开发。
同时创新资金使用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入创新试点项目,鼓励采取贷款贴息、投资基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融资模式扶持产业发展。
通过试点建设,项目区要形成多形式、多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同参与产业建设的格局,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更充分,产业发展集聚支撑作用更明显,利益联结效应更显著,一二三产业发展更融合的目标。(陈心同 严文达 马志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