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贫困县有了自主权
“多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形成扶贫投入新格局
在萧县王寨镇,42岁的王寨村村民王光连妻子多病,家庭生活比较困难,农光互补项目进驻该村后,他把自己家的两亩多地流转出去,每年有2000多元的稳定收入。同时,他到电站应聘成为运维工人,每个月工资不低于1500块钱。“在家门口就能打工,都是稳定的收入,过上好日子更有底气了。 ”
光伏组件布置在农业大棚顶端,棚内种植油用牡丹等有高附加值的农作物,在宿州市首个现代农业与光伏相结合的生态示范园,萧县王寨镇20MW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已顺利实现并网发电,也照亮了当地贫困群众的脱贫路。积极探索光伏扶贫新模式,把光伏发电与现代农业相结合,实现土地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当地正积极构建产业扶贫、旅游扶贫、美丽乡村建设三者融合推进的大格局。“扶持力度大些,综合效益会更好。”萧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实施意见》,国家、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大别山片区县共31个县(市、区)全部纳入实施范围。
“此次政策的最大亮点,是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省财政厅厅长罗建国说,作为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举措,赋予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自主权,就是要把分散的资金统起来,把该放的权力放下去,把权责错位或不匹配的机制理顺,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逐步建立符合现代财政方向的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确保如期完成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人口脱贫的脱贫攻坚任务。
我省明确,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省扶贫办有关负责人表示,现在的扶贫任务都是脱贫攻坚最难啃的“硬骨头”,越往后脱贫攻坚成本越高、难度越大、任务越艰巨。扶贫投入新格局的形成,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集中财力办大事,钱花到什么项目上地方自己定
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如何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把资金聚焦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上,是提高涉农资金绩效的关键所在。对贫困县而言,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带来的最大变化在于,各渠道资金汇入“蓄水池”后,花到什么项目上地方自己定,可以“集中财力办大事”。
在阜阳市颍东区吴寨村,省财政厅指导当地通过科学规划,集中财政农发治理项目资金和“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实施农田综合开发、村庄环境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开展招商引资,引进东华兰花公司、恒兴草莓、阳光花卉等7家企业,投入3260万元发展特色产业,通过增加就业岗位、带动村民发展特色养殖等,促进农民增收。去年138户贫困户脱贫,占吴寨贫困户总数的47.6%。依照最新的政策,如今全区都有整合使用资金的自主权了。
“围绕提高资金绩效这个核心,支持贫困县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罗建国说,鼓励贫困县积极探索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帮扶资金参与脱贫攻坚。
我省特别提出,“在选择扶贫项目时,要充分尊重贫困群众的意愿,推广群众民主议事决策机制,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有条件的可吸收贫困村、贫困户代表参与项目评选和建设管理。 ”
据了解,近年来,我省从预算源头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对绩效不明显、管理不规范的涉农项目,减少或不予安排资金,着力解决涉农资金小、散、乱的问题,有力促进了“三农”事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脱贫。 2016年,省级预算将农口部门项目数量压缩为17项,较2015年减少27项,整合幅度达60%以上。
克服涉农投入“缺位”和“越位”,提高资金使用整体合力
作为国家最早一批开展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县之一,金寨县2005年以来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展开了试点,探索了一条县乡纵向联动和部门横向联合的涉农资金整合的途径,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涉农项目,既能克服涉农投入‘缺位’和‘越位’现象,又能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 ”该县财政局负责人说。
“在下放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的同时,贫困县必须通过科学的规划和有效的项目平台,确保资金投向最重要的方向、最关键的环节、最准确的对象。 ”省财政厅农业处处长陈维光说,《实施意见》在工作措施上,提出了建立任务清单、建立资金整合清单、制定绩效清单等一系列举措。
根据要求,贫困县应依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充分发挥贴近脱贫攻坚一线、管理信息充分的优势,区分轻重缓急,围绕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等方向,建立脱贫攻坚项目任务清单,确定好重点扶贫项目和年度建设任务。建立资金整合清单,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任务挂钩,按照脱贫效益最大化原则配置资源,加快相关涉农资金安排进度,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年度计划的建设任务应在接到上级转移支付后一年内完成,确保不出现资金滞留问题。要将脱贫成效作为衡量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成果的主要标准,明确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的绩效目标,制定资金整合绩效清单,做到项目、资金、绩效有机统一,协调推进。
我省明确实行严格监督评价。市、县政府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涉农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贫困县对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要深度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管理监督。探索引入第三方独立监督,引导贫困人口主动参与,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各级扶贫、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并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