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河湖治理体制再升级 8名省委常委担任河长
11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其中包含7位省委常委
人民网南京3月15日电 (朱殿平)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河湖水域管理保护的制度创新。作为全国最早推行河长制的省份,江苏近日又推出了“升级版”河长制,印发并实施了《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组建省市县乡四级河长制办公室。省级总河长由江苏省委常委、省长石泰峰担任,另有11名省领导担任省级河长,其中包含7位省委常委。
江苏省委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杨根平介绍,除了由石泰峰省长担任省级总河长外,副总河长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市县乡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在领导机构设立方面,省级成立由总河长为组长、省有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
在河长设立方面,全省18条重要流域性河道、7个省管湖泊,分别由11名省领导担任河长,河湖所在市县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河长。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道,维持现有河长制体系。其他流域性河道、区域骨干河道及重点湖泊由设区市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河湖所在县乡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河长。县乡河道、小型湖泊及各类水库由所在地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在河长制办公室设置方面,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水利厅,承担全省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市县乡根据实际,设立本级河长制办公室。
与过去相比,此次“升级版”江苏河长制管理体系由原来的骨干河道升级为全省各类河道、湖泊和水库,覆盖了全省村级以上河道10万多条,乡级以上河道2万多条,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道1495条,省级骨干河道727条,列入《江苏省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137个,在册水库901座。
除了省级层面的河长制工作方案,南京、无锡、宿迁三市也已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根据要求,今年4月底前,江苏所有市、县(市、区)将全面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5月底前,省、市、县、乡、村全面落实五级河长,省、市、县、乡四级全面建立河长制办公室,覆盖全省全部水域。河长制任务需要多部门协同完成,必须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针对以往“九龙治水”的乱象,今年6月底前,江苏还将完善出台省级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和报送制度、督导检查制度、考核问责制度、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强化部门间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杨根平表示,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到2020年江苏将实现现代河湖管理保护规划体系基本建立,河湖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全面落实,人为侵害河湖行为得到全面遏制,日供水万吨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98%以上,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国考断面水质优于Ⅲ类水比例70.2%,地表水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和设区市及太湖流域所辖县(市、区)建成区域城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来源:人民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