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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来源:  作者:  时间:2017-06-22

 

切实做好夏粮收购工作
市粮食局公布举报监督电话
 

 

徐州日报讯(记者 骆耀明)为做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工作,近日市粮食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粮食部门严格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为售粮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通知指出,抓好今年的夏粮收购,关键是要严格执行政策。要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指导,严肃收购纪律,优化收购市场环境,督促各委托收购企业(库点)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量标准、价格政策进行托市收购,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不得有以任何理由压级压价的坑农行为,不得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及时将售粮款到账,不得“打白条”,坚决防止收购“转圈粮”。国有粮食企业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分等分级,按质论价,满足农民售粮需求。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五要五不准”的粮食收购守则,做到敞开收购,规范收购;实行粮食收购凭证“三审联签”制度,坚持每日按仓号对账、化验,公示售粮农民名单、售粮数量、结算价格等信息,接受农民群众监督。在收购资金使用管理上,按照上级管理的要求,实行专人、专账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防止出现挪用银行贷款等违法行为。充分利用支持订单收购、加工收购、打造品牌等措施,鼓励多元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粮食收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能盈利”的原则,积极开展自营收购,早收粮、多收粮、多储粮,在经营中创造效益。鼓励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夏粮收购期间,各收购库点要大力开展“五代”服务,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柜,切实增强为农服务意识,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按照《粮食收购行为规范指南》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增加服务设施,开展预约收购,延长收购时间,简化入库手续,公开质量检验,保证准确计量,加快结算速度,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收购现场,要公开小麦分级标准、质量价格政策、水杂扣量方式、结算方式等,让农民交“放心粮”。要广泛动员和指导农民做好粮食整理工作,通过晾晒、风扬、筛选等措施,达到符合质量标准的要求,减少农民拉回头粮。建立包括订单生产、烘干清理、收储加工、质量检测、营销促销和信息服务等在内的一体化粮食产后服务网络。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广播、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读粮食收购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主动回应社会和媒体关切,妥善处理存在的问题,为收购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今年的收购形势复杂、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将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切实履行行政职能,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坚持在地监管的原则,加强监督检查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情况和储粮安全等情况,督促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发挥主渠道作用。依法加强对辖区内全社会粮食收购市场的监督检查,提高全社会各类粮食收购主体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已设立投诉举报监督电话(市粮食局电话:83722003、市农发行电话: 85797915)。按照《条例》《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预案》等政策法规,严厉打击压级压价等各种损农坑农和抬级抬价扰乱收购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对出现违规的情况,要逐环节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涉粮案件,必须依法严肃严厉查处,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粮食流通秩序,确保收购工作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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