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 让富民成效经受检验
蔡玉田是兴化市昭阳街道严家村村民,偶尔参加村里组织的环境整治、道路维修等工作,村里按工作量发放劳务费。“每笔费用打款到个人银行账户,清清楚楚。”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明白,蔡玉田带着记者来到村委会公开栏,村里的用工报销单、银行的打卡明细具体到每个人,与个人银行存折明细完全对应,“工钱虽然不多,但不会‘缺斤少两’,大家干得高兴”。
全面推行非现金支付是江苏深化农村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的举措之一。今年4月,我省聚焦精准扶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启动三项治理,以精准监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发生在农村基层的‘苍蝇式’腐败,影响的是群众切身利益,挥霍的是群众对党的信任。权力不被有效约束,腐败就难以遏制。”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蒋卓庆表示,纪检监察机关要带着对群众的深厚感情履职尽责,既严肃查处案件,更深入分析问题发生的体制机制原因,制定标本兼治之策。经过半年多探索实践,我省以“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为路径,构建起完善的农村基层微腐败整治监督体系,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抓两头夯基础”,
精准扶贫全程监督
最近,省纪委5名书记、副书记领到新任务,分别定点监督推进1个设区市的省重点帮扶县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领导深入淮安、宿迁、盐城、连云港、徐州,走村入户实地调研,围绕精准扶贫工作摸清实情、跟踪监督。
今年初,省委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列为今年党建创新重点项目,盯住帮扶对象精准核定和精准扶贫责任落实这“两头”,强化对扶贫政策落实、各类资源分配的全过程监督。
在今年上半年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8月上旬,省纪委建立对省重点帮扶地区精准脱贫工作监督推进“5+2”机制,通过定点监督、常态跟踪,推动中央和省委有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大战略部署落地落实,确保扶贫工作务实、扶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5”是指苏北五市党委政府、纪委,重点督促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2”是强化省农委发挥产业引领脱贫致富工作职能和省纪委对苏北五市党委、纪委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按照监督推进机制要求,省农委已启动强村富民实践活动,细化落实5个层面的挂钩联系、定点对接,分别是委领导联系苏北5个设区市和12个省重点帮扶县、处级干部联系省重点帮扶县有关乡镇、年轻干部联系省重点帮扶县的贫困村、苏南农业农经部门与12个省重点帮扶县结对发展、国家和省级农业龙头企业进驻各县结合产业特点实施帮扶项目。
强化定点监督,同步推进专责监督,加大对巡视监督、审计监督、执纪审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剖析倒查,探索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针对性措施。今年以来,省纪委先后对滨海县、睢宁县、灌云县下发监督意见书,剑指农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3个县的县委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农村基层延伸,强化扶贫领域重点环节监管,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
从具体问题小切口做出专责监督大文章,用监督杠杆“撬动”责任落实。3个县制定出台一系列扎实措施,制度“笼子”逐步扎紧。“省纪委的监督意见既是压力传导也是工作指导,我们将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精准发力,推动形成廉洁扶贫、精准扶贫长效机制。”灌云县委书记左军介绍,正在修改完善12项规章制度,在扶贫领域构建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运行有序的工作闭环。省纪委监督意见下发不到1个月,连云港市纪委已经3次到灌云县开展督导,加强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逐条逐项整改到位。
“抓两责促公开”,
“三资”管理明明白白
合作社的出纳竟然挪用百万元巨款,暴露出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大漏洞。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一名合作社出纳分47笔挪用集体资金174.24万元归个人使用,该出纳被查处后,区纪委对监管失职的镇农经站站长进行责任追究。在此基础上,区纪委督促区农工办举一反三、深入研究,全面推行“村银通”结算系统,从源头预防财会人员坐收坐支、截留挪用。
农村集体“三资”包括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相关违纪行为主要表现为乱收滥支、侵占挪用、贪污私分等。究其原因,与村干部权力过于集中、民主监督流于形式、基层财务管理制度长期虚化有很大关系。对此,省纪委督促省农委、省委农工办等部门深化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年内实现县级平台建设全覆盖和全省农村产权交易统一联网,确保农村集体产权交易事项“应进必进”;督促省财政厅、省农委等部门改进村务经费预算管理,实施“村务卡”,扩大第三方机构代理村务财务会计管理试点,提高“三资”运行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今年以来,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围绕农村集体“三重一大”决策、资产管理、资源配置、财务收支、村组干部权力行使,以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等情况,逐项梳理风险点。常州市探索建立“三台三单一卡通”模式,即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和“e阳光”村务公开平台,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监管问责清单,村银通与村务卡。“将全区农村集体‘三资’信息、财务凭证、地理分布等信息整合进平台,对大额资金支出等重要环节设置预警功能。”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徐萍介绍,前不久区纪委抽查农村票据管理,发现一张1万元的付款凭证存在疑点,经调查,发现了用公款购买预付卡的问题。
衡量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效,关键看三个“是否明显”:集体收入是否明显增加、干群关系是否明显改善、腐败问题是否明显减少。今年上半年,武进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信访举报件同比下降39%。盐城农村集体“三资”体量虽不及常州,但监管任务并不轻松。盐城将农村集体家底数据、交易数据、资金数据纳入一张网,实现县级交易服务中心、镇级交易服务站全覆盖,杜绝场外交易、暗箱操作。
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日趋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促进了现代农业发展、推动了强村富民。今年6月,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孙英村原初级中学对外租赁,底价8万元/年,经过24轮竞价,最终以17.9万元/年成交,溢价率高达123.75%。“当时3名经营者参加投标,分别计划投资蒸汽砖项目、废旧钢材加工和家居产品制造。”孙英村党总支书记孙正堂介绍,最终由家居老板中标,“公开交易不仅让村集体资产增值,还引来一个无污染的产业项目。”
“抓两面求长效”,
惠农补贴发放阳光透明
惠农补贴是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十三五”期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农桥建设补助、渔业用油补助等惠农补贴资金总预算达96亿元,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每年约60亿元,资金数额巨大,监管不容忽视。
“惠农补贴的违纪主体是村组干部,问题主要出现在补贴发放环节,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相互交织。”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郑立新介绍,借鉴“阳光扶贫”监管的经验做法,将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同步推进,通过正面典型引导和反面案例警示,建立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省纪委督促政府相关主管部门重点检查惠农资金发放流程是否科学、环节有无漏洞、信息是否公开、发放是否到位、责任有无落实,列出问题清单。同时,督促财政部门优化支农惠农投入机制,实施惠农资金整合试点,构建统一的惠农资金发放信息平台,实现动态实时监管。
盐城市建立惠农资金管理数据库,摸清资金分配和使用去向,同时全面排查2013年以来惠农补贴政策落实、补贴资金发放中存在的问题。经过自查,该市大丰区梳理出10个方面问题,涉及资金410万元,逐项整改纠正。为有效监管惠农补贴领域的苗头性违规违纪问题,开通“大丰阳光村务”微信公众号,及时公示惠农政策和各项惠农资金发放明细,实时向村民推送,并与管控平台无缝衔接。
农村三项治理是一项跨部门、多领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作、上下联动——
强化部门协作。上半年,审计部门跟踪审计12个省重点帮扶县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扶贫政策措施情况,抽查135个乡镇、236个经济薄弱村,走访1531户贫困户,涉及财政扶贫资金9.2亿元、扶贫项目439个。“挤占挪用的省财政扶贫资金和违规使用的小额扶贫贷款已全部追回,不符合扶贫政策的建档立卡人员已清退,效益低下的扶贫项目正在积极盘活。”省审计厅副厅长褚宗明介绍,审计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已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强化省市联动。省纪委针对群众反映突出、情况典型的问题线索和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多发地区开展挂牌督办,同时督促设区市纪委选择一批乡镇(街道)开展重点督办,及时查处曝光。今年以来,连云港市纪委挂牌督办问题线索102件,处理93人。该市赣榆区柘汪镇一名村支书违规收取建房押金、转包承包地,镇领导履责不力,区纪委倒查责任,严肃问责4人。
“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制度化的路径、公开化的方法,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从侧重事后查处转向更加有效的过程监督。”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立平表示,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向基层延伸,惠民政策将不再迷失于“最后一公里”,“民心工程”真正成为“幸福工程”。
来源:新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