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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 名称(含LOGO标识)及广告语的公开征集公告

来源:  作者:  时间:2018-09-03

 

我市是农业大市,农业经济总量全省第一。目前,有12家徐州—上海蔬菜外延基地;蔬菜、果品、粮食等农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但长期以来,我市缺少一个类似“聊胜一筹”“淮味千年”“连天下”这样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广告语。为进一步加大我市农业品牌建设力度,提升徐州农产品品牌形象,增强徐州“好山好水好产品”的宣传推广力度及知名度、认知度,深入挖掘、提炼徐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的独特价值,创建徐州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牌战略,现面向社会开展“徐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含LOGO标识)及广告语”公开征集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从2018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8日止。

二、征集内容

徐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名称(含LOGO标识)及广告语。

三、征集对象

应征主体不限,个人和企业主体均可参加。

四、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包括品牌名称及LOGO标识、广告语,须符合《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言简意赅、新颖独特、主题突出,充分反映徐州人文、历史、地理及农产品特色和徐州“好山好水”生态特征和鲜明的地方民俗风情,体现徐州农产品生态、优质、绿色、安全的质量特色。

2.品牌名称要求用2—6个汉字表达,字体创意有特色、有新意;LOGO标识要求形象生动、清晰度高、容易辨识。两者总体要求图文结合完美、有机统一、便于记忆、地域性突出、推广性强。广告语要语言精练,创意新颖,琅琅上口,富有感染力,符合当今消费者追求健康、注重环保的消费理念,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2个字。

3.应征稿件须为A4规格彩色稿(入围后,再提供电子文稿,电子文稿文件为JPG格式,分辨率300dpi以上,同时提供可修改制作的原始文件)。

4.应征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明显区别于其它品牌及商标名称,作者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和专有权利。如有任何侵权行为,将取消其参赛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设计者自行承担。

5、应征作品以套计,及每套作品里同时含有LOGO和广告语设计,不单独评奖。

6.徐州市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为覆盖全区域、全品类、全产业链区域公用品牌。

五、评选及奖励

1.由主办方组织有关专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参赛作品进行评选。设特等奖1个,奖金5000元,优秀作品奖3个,奖金各2000元,参赛奖5名,奖金各1000元。特等奖和优秀奖以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成功为奖励依据。

2.获奖作品著作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未经许可,获奖者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六、投稿方式

应征者可以面交、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参与投稿,应征作品应注明“徐州市农产品公共品牌应征作品”字样,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

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徐州市农业委员会。

联系人:张甲滢

电话:0516-85908226、15152107069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B-233

电子邮箱: 1035680135@qq.com

徐州市农业委员会

2018年9月1日

来源:2018年9月3日徐州日报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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