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湖长制民间“三支队伍”的指导意见》
徐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刘作霖 通讯员 乔平仲)8月19日,记者从徐州市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为认真落实全面推行河长湖长制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生态河湖行动计划实施,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为目标,促进河长湖长制工作的深入开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拓宽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我市出台《关于建立河长湖长制民间“三支队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规范建立民间河(湖)长、护河(湖)志愿者和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民间“三支队伍”。 《意见》明确,在河长湖长制民间“三支队伍”招募方面,采取自愿报名、择优选录。综合考量年龄、学历、素质等多方因素,把素质较高、关心热心水务事业的人员选入队伍。综合考虑河湖资源、地域交通、安全保证、有效管理等因素,实事求是确定招募人员规模,因地制宜建立队伍,既保证人员数量能满足活动开展需要,又要考虑科学合理分布,便于开展工作,实现全市重要河湖水体“三支队伍”全覆盖。 《意见》明确,原则上每个行政村(社区)招募1名民间河(湖)长。河湖资源丰富的村(社区)可招募两名,不涉及河湖的村(社区)可不招募。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招募护河(湖)志愿者5人以上;每个县(市)区招募护河(湖)志愿团队5支以上(每支不少于10人)。原则上每个镇(街道)招募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2-3名。市主城区和县城涉及河湖的街道可适当增加。 《意见》规定,河长湖长制民间“三支队伍”基本条件需要有几个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较高;热心公益事业,富有志愿服务精神;身体心理健康,年龄一般在20-65周岁;了解河湖长制工作,对河湖管护有情感认同。对工作生活在河湖附近、对河湖情况比较熟悉的居民可优先选录。在满足上述招募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三支队伍”人员选录要有所区别:民间河(湖)长:可优先从镇水利工程管理员、村组干部(村级河湖长除外)、退伍军人、当地群众代表中选录。护河(湖)志愿者和团队:可优先从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当地企业中选录。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可优先从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中选录。 《意见》明确河长湖长制民间“三支队伍”的职责,民间河(湖)长:要侧重当好“三员”,当好河湖环境巡查员,进行经常性河湖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河湖长办反映;当好政策宣传员,积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政策规定的宣教活动;当好治水联络员,主动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搭建起政府部门与群众沟通的桥梁。 护河(湖)志愿者:侧重组织开展公益宣传和护河(湖)专项活动,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爱护河湖意识;组织河湖卫生扫除、垃圾清理等专项活动,保护河湖生态环境。 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侧重监督镇村河湖长巡河履职、河湖日常管理保护情况;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向各级河湖长办建言献策。 据介绍,我市将通过规范建立民间河(湖)长、护河(湖)志愿者和护河(湖)治河(湖)监督员民间“三支队伍”,引导社会各界参与河湖保护治理,促进河长湖长制工作更加满足群众需求,更加符合地域实际,更加形成护水治水合力,进一步优化河长湖长制工作体系,努力实现河湖管理从行政监管到社会共治的转变,全面提升河长湖长制工作水平,极力营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水环境,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