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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  时间:2022-04-28

民为国基,谷为民命。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我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取得持久性成效”任务目标,持续推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不断深化。

强化政治监督——

上下联动贯通融合,

构建三条“责任线”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扛起政治责任,作出全面部署,有力指导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

省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方力量,形成监督合力,推动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在问题纠治、案件查办上持续发力,推动研究长效治理之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省纪委监委牵头成立全省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着力构建三条“责任线”,压实专项整治责任。横向协同上,发展改革、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5个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加强对口条线业务指导督导;纵向联动上,各市县和涉粮国有企业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牵头统筹本地区本单位专项整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全程监督、强化监督。

去年9月底,省市县三级同步开展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围绕“摸底数、防风险、查问题、促发展”总体要求,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先后组织11个省委巡视组、92个接力和联动巡察组,对735个巡视巡察对象进行“政治体检”,紧盯“转圈粮”“空气粮”“升溢粮”“损耗粮”“价差粮”“坑农粮”等几种“靠粮吃粮”腐败类型,深挖细查,督促推动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主管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和国有粮食企业执行责任全面落实。

自查自纠贯穿专项整治工作始终,自查自纠是否扎实深入,直接决定专项整治能否取得实效。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推动各地各部门紧盯收购、储存、轮换、销售关键环节,透过业务问题、管理问题,审视是否存在责任、腐败、作风问题,对基层粮库开展拉网式清查,全面清查威胁粮食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做到全覆盖、无遗漏。

深入查办案件——

应查尽查一查到底,

揪出一批粮仓“硕鼠”

紧盯“靠粮吃粮”腐败问题,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涉粮问题线索,持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揪出一批贪得无厌的粮仓“硕鼠”。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粮问题710件、781人,处理处分516人,其中重处分94人,移送司法机关88人。

确保问题线索查清查实查透,应查尽查、一查到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地方党委政府、粮食部门和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逐个环节审视、逐个疑点核查,发现问题线索154件,累计立案查处117件、119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举报、审查调查发现涉粮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212件问题线索重启核查,累计立案查处49件、56人;对涉粮问题专项巡视巡察移交的542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快查快结,累计立案查处282件、288人。

粮食购销领域相对封闭,贪腐手法隐蔽。纪检监察机关统筹专业力量,借助大数据手段,发挥系统优势,迅速突破一批典型案件。

紧盯“粮”和“账”,抽调专业人员协查涉粮问题线索。在查处锡山区地方粮食储备库原主任房树江私售“升溢粮”贪污粮款案时,无锡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粮食专业人员、审计人员作用,迅速查明其违法事实。今年1月,房树江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用好大数据,研判“人、钱、粮”关键信息,揪出利益链、关系网。盐城市纪委监委借助市粮食智慧监管监督平台大数据研判,发现4个县储备粮仓储轮换长期被个别粮商把持,有的粮食企业负责人与粮商之间金融信息存在耦合关系,很快查明粮食企业负责人收受不法粮商贿赂进行利益输送的违法事实,先后立案查处4名粮企负责人。

发挥“室组地”联合办案优势,快速突破重点案件。在查办城北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锡贤及该公司两家控股粮食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张清、沈志元贪污挪用窝案串案过程中,常州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溧阳市纪委监委联合办案,迅速查清张清、沈志元二人贪污挪用以及张锡贤收受二人贿赂问题,目前3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查办案件的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剖析案件特征、易发环节和主要方式,为精准惩治涉粮腐败提供有力支撑。

我省85%以上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发生在基层粮库和粮食购销企业,“一把手”和财务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突出。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人员、关键岗位排查重点线索,累计立案查处并留置基层粮库和购销企业负责人82人、会计13人。

基层粮库业务链条复杂,粮食部门和粮库之间“上下勾连”、粮库工作人员“集体抱团”、“粮官”与粮商之间“内外勾结”问题突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系统查、查系统,累计查处窝案串案87件。在强大震慑和压力传导下,20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深化标本兼治——

以案促改系统治理,

推动取得持久性成效

“剖析涉粮腐败案件背后的深层次原因,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主体责任缺位、粮食部门监管责任缺失、基层粮库末端责任衰减,粮食储备管理权责脱节、运行机制不健全,内控管理宽松软、纪律规矩意识淡漠是重要方面……”前不久,我省召开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警示教育视频会议,深入分析粮食购销领域尤其是基层粮库存在的突出问题、基本特点和主要原因。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抓好以案促改,积极推动党委政府、粮食部门和企业增强举一反三、抓本治源、完善制度的主动性,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章立制、强化警示、加强监管的意见建议,推动从源头上解决问题、防范风险。

督促全面整改。针对专项巡视巡察、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细化实化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逐一对账销号。省市县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强化督导检查,深入基层粮库,抽查核实问题整改成效,现场通报检查发现问题,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全省自查自纠发现的158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44个。

强化以案示警。坚持严惩腐败与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全省多个设区市以及粮食企业相继开展粮食系统警示教育活动。兴化市纪委监委组织全体粮食系统工作人员参加案件庭审旁听,发挥“第一现场”以案示警作用。扬州市江都区纪委监委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天下粮仓,不容“硕鼠”肆虐》,用好案例“活教材”,筑牢粮食系统干部职工为国守粮的思想根基。

补齐制度短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向粮食部门和企业发出纪检监察建议30份,组织开展专题调研83项,推动建章立制472项。以“小制度”促进“大治理”,各级粮食部门先后制定修订《省级政府储备粮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地方政府储备粮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超标粮处置办法实施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切实解决粮食购销、储备、轮换、资金管理等环节顽瘴痼疾。

完善体制机制。省纪委监委先后3次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研究深化粮食购销体制机制改革问题,探索改革方向和实现路径,提出务实管用建议,推动党委政府成立粮食安全委员会、组建省级储备粮管理公司、加快智慧粮库建设。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更加精准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推动粮食购销体制机制改革,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为保障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 本报记者 顾 敏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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