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科技会计师事务所更名
来源: 作者:肖雨轩 时间:2013-07-03
前,公司于收到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通知函: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合并,合并后的事务所使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法律主体,并自2013年7月1日起正式启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新名称。
本次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不属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更名前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签署的所有合同文本继续有效,相应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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