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务员带头休年假”显示“超民众待遇”
西安晚报报道 记者从南京市相关单位获悉,该市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该市多部门《关于加强和完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从严控制、保证休假”的原则,严格压缩控制不能休假的人员和天数。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执行带薪休假制度的自觉性,带头执行年休假制度。(8月30日《江南时报》)
新闻语言太正式,但倘若将其翻译成更直白的叙述,那就是:为保证年休假制度在该市能够大面积推行开来,南京要求当地各级领导带头“挤”时间休年假。这难免让围观者心有醋意,南京市的该项规定注定引发争议纷纭。
一项政府年假规定为什么成为了舆论话题?骤生的风波需要更深刻的审视,客观说来,我并不觉得南京市的年假制度推行出发点有什么不妥。公务员群体当然也是权益人,年假制度作为一项合法的劳动者权益,理当也兑现于他们身上。南京的举动之所以迅速成为了舆论话题,问题可能仍然在于它展示出了公务员群体的“超民众待遇”——以政府公文的形式来“强调”,惟恐不能兑现。
不可回避的事实是,对当下大多数普通劳动者来说,带薪年假依旧常常是“无法兑现的权利”。人口红利式发展模式的存在,劳资双方力量的极度不对等,以及年轻人群体生活压力的巨大,林林总总因素纠葛在一起,让劳动者不得不主动或被动地过度付出,劳动者权益也随之缩水。在许多单位,即便是更应该遵守劳动法规的大规模企业,双休日也被习惯性地缩水为单休日,更不用说那些时限更长的年假了。在此种整体逼仄的劳动者权益公共空间里,公务员群体却依然可以通过政策助力,确保年假权益的必须兑现——两相对比,这无疑既显然出了公务员群体的过度自我眷顾,无形中也令普通民众更“心冷”。换而言之,南京的公务员年假规定成为舆论聚焦点,是因为它没有传递出公共生活的温度。
我注意到新闻中关于南京市此次落实公务员年假权益的另一个说辞,其目的是通过“带头执行”,来形成更大范围内的民众年假权益兑现。此话逻辑上当然振振有辞,只是带头推行年假制度并不等于领导带头休年假。要保证年假权益的兑现在南京市形成涟漪效应,对于公务员群体来说,他们显然最应该以“守夜者”、“纠偏者”的角色出现,譬如开展基层执法,督促各当事单位兑现员工的年假权益;譬如努力拓宽劳动者的权益救济渠道,确保其在遭遇年假权益忽视后,能进行私力或公力的救济;譬如加大宣传,让年假制度被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知晓,进而形成执法助推力。不得不说,“公务员带头休年假”与此背离太远。
其实,于任何公共事务上,公务员群体或者公职人员都应该保持一种分寸感,审慎、节制,同步兼顾公众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