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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进展:各级已拨付救灾资金10.86亿元

 齐鲁网9月7日讯 9月7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介绍抗灾救灾恢复重建工作有关情况。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目前,各级已拨付救灾资金10.8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47亿元,省内资金5.39亿元。近期,省政府还将筹集部分资金,加大对灾区的支持力度。目前,全省除部分因桥梁冲毁暂时中断交通的道路外,其他因水毁而中断交通的公路已全部抢通,受灾镇街和行政村全部实现对外通行。

财政部门在支持抗灾救灾与恢复重建方面,目前投入了多少资金?

记者从发布会了解到,这次“温比亚”台风灾害发生以后,省财政厅党组高度重视,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迅速反应,多方筹集资金,以最快时间申请动支了预备费,在最快时间内向灾区紧急拨付了救灾资金。截至目前,各级已拨付救灾资金10.8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47亿元,省内资金5.39亿元。近期,省政府还将筹集部分资金,加大对灾区的支持力度。

以上这些资金,主要侧重用于应急救灾和抢险修复。对于下一步的灾区恢复重建工作,省委、省政府已研究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其中财税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增加对灾区重点领域恢复重建的财政投入。省财政将紧紧围绕农业生产恢复,房屋、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重建,生态环境修复,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省级财政筹集挖潜力度,进一步加大专项资金统筹整合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债券资金倾斜支持力度,为灾区重建提供有力保障。另外,还将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补贴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投入灾区恢复重建。

二是,加大灾区恢复重建的减税降费力度。2020年底前,按照有关规定,对灾区符合条件的纳税主体,依法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对灾区恢复重建工程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建筑施工企业养老保证金、劳务工资保证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给予减免,最大限度地降低恢复重建成本。

三是,加强灾区恢复重建资金的监督管理。抗灾救灾资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保命钱,事关灾区群众的切身利益,一厘一毫都要用于刀刃上、用在紧要处。大灾面前,各级财政部门既要迅速筹集好、落实好资金,又要严格使用好、管理好资金,严防挤占挪用、缓拨滞留、套取冒领,确保救灾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确保广大受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确保灾区尽快恢复重建美好家园。

如何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做好用地服务保障?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迅速恢复受灾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省国土资源厅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做好受灾地区恢复重建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切实保障灾后重建项目及时用地。将切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查审批效率,对属于省政府审批权限的县、乡土地利用规划调整、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省国土资源厅的审查职责委托潍坊市国土资源局行使,确保灾后重建项目及时落地。同时,对受灾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需指标予以全额保障,节余的增减挂钩指标允许在全省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获得的收益用于灾后重建。

做好灾毁土地调查摸底,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生态则生态”的原则,全力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受灾地区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所需资金,从农发行授信的额度中优先支持。土地综合整治产生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优先在省域范围内有偿调剂使用,所得收益主要用于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

畅通受灾地区测绘地理信息成果提供绿色通道。已启动测绘应急保障机制,及时提供了受灾地区灾前影像资料,并使用无人机等航摄方式快速获取灾后高分辨率影像,开展灾前灾后遥感影像比对分析和灾情解译评估工作,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依据。

积极防治地质灾害。派出地质灾害防治专家组驻点提供地质灾害防治相关技术支持,协助受灾地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排查,指导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处置工作,为灾后重建项目避让地质灾害隐患提供基础依据。同时,在安排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时,加大向受灾地区倾斜力度。 

受损严重的村庄如何恢复重建?

山东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宋锡庆介绍,灾情发生后,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省市住建部门迅速反应、立即行动,先后组织20家科研院所和鉴定机构,累计派出109批次工作组、282名专家赶赴一线,会同当地县市区相关部门、镇街、村委,开展技术指导、现场踏勘和排查鉴定工作。根据《农村住房危险性鉴定标准》((JGJT363-2014)),对危险程度达到D级或C级、不能继续居住的农房,动员群众全部安全撤离,根据群众意愿,采取投亲借住或设置安置点等措施妥善安置,对受损房屋进行了清查、封印,谨防发生次生灾害。

下一步,将指导各地按照“突出重点、先急后缓”的原则,抓紧组织实施,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对需要修缮加固的,抓紧编制方案,明确进度时限,倒排施工工期,尽快完成修缮加固工作。对需要拆除重建的,尊重群众意愿,既可由村民自行建设,也可由镇村统一组织。对需要异地迁建的,由规划部门抓紧组织编制村庄迁建规划,按程序报批后加快组织实施。迁建规划既要立足当前,满足群众必须的生产生活条件,也要着眼长远,统筹考虑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村居建设,科学选址、优化格局、完善配套。对不需要迁建的受灾村庄,立即组织开展设施修复和环境整治工作,优先修复当前群众最急需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清理淤泥垃圾、整治河塘沟渠、整修残墙断壁、修复受损厕所,重建整洁有序、卫生洁净的乡村环境。

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各级规划、住建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做好政策指导、技术支持、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梳理住建系统在美丽村居、危房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能够向受灾村庄和受灾群众倾斜的,予以优先安排。组织规划部门、设计单位和科研院所,对灾后恢复重建开展志愿服务。发动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三师”下乡,深入开展帮扶行动。对开工建设的重建工程,实行巡回督导、跟踪服务,帮助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建设进度,保证质量安全。

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方面的举措有哪些?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局长高立平介绍,灾害发生后,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对阻断的路段进行紧急抢修,优先抢通救灾物资运输通道、群众通行要道和进出山区唯一通道。目前,全省除部分因桥梁冲毁暂时中断交通的道路外,其他因水毁而中断交通的公路已全部抢通,受灾镇街和行政村全部实现对外通行。截至9月5日,国省道方面,全省中断的普通国省道,已全部抢通。除S202威青线海阳段窦疃桥临时封闭外,其余损毁桥梁全部抢通。农村公路方面,采取临时修复措施抢通542条、1074处,未抢通的道路通过采取设置绕行路线或修建临时便道等方式全部恢复交通;813座局部毁坏的桥梁中,515座采取了临时修复或限行措施。

下一步,工作重心将由抢通保通转移到交通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上来。普通国省道恢复重建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农村公路恢复重建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省级资金加大支持力度。省市协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灾后重建工作,力争2019年8月底前完成重建任务。

闪电新闻记者 孙娟 李昊 高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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