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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入篮”,咱有啥好处 如何保护普通投资者

 

支付率高了,认可度强了,人民币更俏了

人民币“入篮”,咱有啥好处?(热点聚焦)

 

王 观 郭 琳

  制图:张芳曼

  境外花人民币更自在

  “想买就买,随取随花”目前还不现实,但使用阻力会减少,兑换外币条件可能变得宽松

  “但愿加入SDR以后,我可以用人民币在国外随意买买买。”北京语言大学的张月说。她几年前去俄罗斯旅游,喜爱的油画等诸多物品都不能用人民币购买,想找一个兑换人民币的地方也很难。“要是今后在境外用人民币再方便点就好了。”

  10月1日起,人民币被正式纳入SDR(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人民币也由此成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官方储备货币之一,这意味着国际上对人民币将有更高期许和更严格要求。不少国内居民盼着人民币“入篮”后,在境外花人民币能更自在。

  事实上,想用人民币在境外“说走就走,想买就买”,目前看来并不现实,虽然境外刷卡支付已经越来越便利,但使用人民币现金还不能做到随取随花。

  专家认为,人民币“入篮”后,整体上,市场对人民币的预期会提升,它将是一个更稳定、更被广泛接受的货币,人们会更有信心持有人民币资产,进而“减少钱包缩水的压力”,但要立刻让境外的小商小贩都愿意接受人民币现金付款,不切实际。

  对外经贸大学校长助理丁志杰认为,人民币“入篮”有利于提高其在国际市场上的认可度和支付率,市场对人民币的信心将增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境外使用人民币的阻力,国外企业和个人对人民币的接受程度也会提高。

  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今后出国消费、旅行、留学,兑换外币条件可能变得宽松、程序更简便。比如,以往很多国家不支持人民币直接兑换,必须先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再兑换成当地货币;今后则有望拿人民币直接兑换当地货币,省去兑换美元环节,避免多次购汇造成的损失。

  人民币“入篮”对于有境外投资需求者也是一大利好。“在境外如果用人民币投融资,能更好地管控汇率风险。而且人民币流动性增强,相应的交易成本和财务成本会下降。”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职员刘先生说,“希望我们投资美国、欧洲的股票、债券市场,也能像国内投资一样方便。”

  以往,中国公民想在海外有资产,必须用美元,国内资产也缺乏国际性,但以后在国际上进行资产配置组合的选择和获得海外投资的机会将更多。“随着人民币在国际上被普遍接受,中国公民国际资产组合多元化空间将变大。”丁志杰说。

  为企业带来新的福利

  国际结算和海外投资越来越便利,降低汇率风险管理成本,增加企业“走出去”的底气,也倒逼银行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如果人民币不能成为国际性的结算货币,这会给积极走出去、追求国际化的中国企业带来比较大的压力。”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张健说。

  张健介绍,2012年,该公司接下一笔巴基斯坦客户的单子,它是亚洲开发银行提供资金支持的项目,可以用人民币进行本币结算。但在项目真正执行的过程中,却没办法实现人民币结算。原因就在于,人民币未进入储备货币篮子。“亚洲开发银行是大型国际性机构,但它并没有人民币储备,无法使用人民币结算,还是要用美元进行结算。这在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的管理成本,也增加了交易成本。”张健说。

  可以说,企业对于人民币国际化的需求非常迫切,作为人民币国际化的重要一程——加入SDR货币篮子,必将使人民币在国际市场更俏,为企业带来更多福利。

  做外贸起家的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是主业分布在能源、农业、化工、地产、金融五大领域的综合性跨国企业,跨境贸易主要锁定石油、化肥、橡胶、塑料等大宗商品,基本以美元计价和结算。

  “人民币支付范围扩大、用人民币结算更普遍,是跨国企业梦寐以求的事。”中化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副总经理唐致军说,公司跨境人民币使用主要在亚洲地区,范围相对较小,大部分交易对手对使用人民币结算的接受程度并不高。而中国企业若能用人民币结算,不仅使国际结算和海外投资更便利,还可以进一步控制汇率风险敞口,降低汇率风险管理成本。“长期看,人民币‘入篮’后,国际市场对人民币的预期将趋于稳定,跨国企业在海外开展投融资业务也将得到更有力的支持。”

  人民币“入篮”还能降低国际贸易风险。目前石油、化肥等大宗商品均以美元计价和结算,作为全球最大的大宗商品需求国,中国的国际贸易受到美元制约,一旦美元升值,人民币贬值,进口成本就会上升。唐致军说:“‘入篮’后,人民币在全球保持‘自由使用’和‘自由兑换’,将增强我们对大宗商品定价的话语权。在国际贸易以人民币计价后,相关损失也会大大减少。”

  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区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张勇认为,人民币“入篮”为银行传统国际业务打开了新的市场和通道。

  无论是跨国并购还是投资设厂,企业走出去都需要大量资金和金融服务,而当前大部分企业仍处于国际化经营初期,国外银行对其不熟悉、不了解,企业从国外银行获得金融支持的难度较大,这就需要中国银行业主动跟随和引领客户,满足企业海外经营的金融服务需求,让中国企业走出去更有底气。

  张勇说:“以往做国际业务,银行更多是希望企业要有进出口贸易,或与我们有业务合作的内容。未来,中国的金融机构还可以为利用人民币进行交易的外国投资者和客户进行服务,客户群体范围和业务范围更广,对银行经营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这也倒逼银行更好地与国际市场接轨。建行会继续积极尝试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为人民币资金引进来和走出去提供流通渠道,便于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贸易投资活动。”

  “入篮”并非一劳永逸

  境外市场对人民币的认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需要政策发力,也离不开微观主体的努力

  人民币成为官方储备货币,是否意味着人民币国际化的道路就走完了?是否满足了人民币国际化的条件?显然并不是。

  业内人士认为,总的来说,人民币“入篮”及相关改革对中国和世界都意义重大。除了短期内的一些积极影响,更深远的影响在于,这为人民币国际化注入了新动力,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国内的改革开放。

  “过去一年中,我们也感受到国内外市场对人民币汇率走势的预期越来越稳定,市场参与者的心态日益成熟,企业对套期保值工具的运用也越来越广泛。这些都是人民币逐步走向国际化的迹象。”唐致军说,但境外企业对人民币的认可是一个需要长期培育、循序渐进的过程。

  “入篮”,只是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一部分。“未来人民币国际化取得怎样的进展、在全球货币体系中发挥什么作用才是最关键的,这也最终取决于中国自身的经济实力。”丁志杰说。

  2009年中国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2011年和2014年,相继启动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RQDII)机制,2014年正式启动沪港通,为跨境证券交易提供更多渠道……数年来,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使用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拓展,人民币国际化程度快速提升。

  专家指出,人民币“入篮”后,国际社会将以更高标准和国际货币责任的眼光来看待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因此,人民币“入篮”并非一劳永逸,中国需持续推进改革开放,使人民币成为接受程度更高的货币。

  比如,在跨境交易便利程度、资本账户可兑换、金融市场开放等领域,我国与美国、英国等其他储备货币发行国仍有一定差距,这是人民币被更广泛使用、更好发挥储备货币功能的障碍。丁志杰认为,我国应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推进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

  “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不只是企业多了一种结算币种,实质是助力企业加快国际化步伐。”唐致军说。

  唐致军认为, 推进人民币国际化需要政策发力,也离不开微观主体的努力。在国际贸易中,推进国际化的过程是企业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定价话语权的过程;在境外投融资中,企业应该更灵活运用境外人民币市场,不断优化企业投融资结构,提高境外市场活跃度。


  《 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10日 18 版)

 

 

普通投资者更需要保护(金海观潮)

 

 

午 言

  ■“将适当产品卖给适当投资者”,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本质上就是投资者保护。在资本市场,普通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这就需要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让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等方面享有“特别关照”

    

  “我们小散成了普通投资者,是不是以后只能享受‘普通’待遇,那些专业投资者就享受‘贵宾’待遇了呢?”近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明确将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人数众多而资金量较少的小投资者将成为普通投资者。为什么要把投资者分成不同层次?分层以后意味着什么?引起很多投资者的关注。

  在我国证券市场上,中小投资者占比历来较高,贡献的交易量比例更高。这样的背景下,投资者保护难度很大,各方对此满意度也相对不高。投资者保护成为短板,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基础性制度供给不足。由于历史原因,过去的制度设计更偏重于市场发展,相关法律法规虽然也会提及投资者保护,但缺乏具体措施,“一句话”法则居多,操作性不够强。

  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就是一项基础制度。与一般的商品市场或者相对简单的理财市场相比,证券期货交易具有特殊性,产品专业性强、法律关系复杂,各种产品的特点、复杂程度和风险收益千差万别,而广大投资者在专业水平、风险承受能力、风险收益偏好等方面同样千差万别,对金融产品的需求也不尽相同。前几年,有些投资者误把即将到期摘牌的权证当成股票买入,导致血本无归,损失惨重。可见,“将适当产品卖给适当投资者”,是保护投资者权益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所谓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本质上就是投资者保护。

  2009年以来,创业板、金融期货、融资融券、股转系统、私募投资基金等市场陆续建立了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些制度比较零散,相互独立,未覆盖部分高风险产品,而且提出的要求侧重设置准入门槛,对经营机构义务规定不够系统明确。从市场发展要求看,迫切需要在已有制度基础上,制定一套统一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表面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是将投资者分层,但真正的着力点却是强化卖方责任。股民大多熟悉一句话:“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体现的是“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然而,这是有前提的。客观看,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与投资者同为市场参与者,但双方的专业水平和市场角色迥然不同。经营机构专业性强,且天然有开发更多客户、销售更多产品的冲动,中小投资者则处于信息不对称的相对弱势地位。在金融产品日益丰富、产品结构日趋复杂、交叉销售日渐频繁的当下,两者的差异更加明显。实现买卖双方的平衡,就要让经营机构承担更多责任,履行各项义务。只有先“卖者有责”,才能要求买方承担起自己的风险责任。

  将投资者分层后,需要给予普通投资者更多特别保护。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的差异,体现在资金规模、投资专业能力等方面,但在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上,却不应有丝毫差别。普通投资者自我保护能力相对较弱,这就要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产品及差别化服务,让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此次监管部门明确,经营机构向普通投资者销售高风险产品,应当履行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关信息、给予更多考虑时间等特别注意义务;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应当告知投资者可能导致其本金亏损的事项、适当性匹配意见等信息;经营机构与普通投资者发生纠纷,经营机构不能证明其履行相应义务的,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等,均体现了对普通投资者的特别关照,期待在实践中能够有效落地。

  当然,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构筑的只是第一道防线。不让投资者买不适合自己的产品,固然可以回避很多风险。但从另一方面看,中小投资者也面临投资选择少、缺少风险控制手段等尴尬,如何为中小投资者“量身定制”更丰富的金融产品,更好满足其投资和风险对冲需求,是不能忽视的问题。此外,内幕交易、违规信息披露等行为是对投资者利益的直接侵害,需要重拳连击。只有多管齐下,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水平才能再上台阶。


  《 人民日报 》( 2016年10月10日 1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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