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淮北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中国黄淮网讯 (宋梅)按照安徽省民政厅和财政厅通知精神,淮北市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从2016年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抚恤标准,城镇“三属”定期抚血金标准,“三红”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农村“三属”定期抚血金标准与城镇“三属”实行统一标准。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1200元,烈士老年子女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提高480元,上述提标经费由国家财政承担。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年由410元提高到450元,参战参试人员生活补助标准由现行460元提高到500元,老村籍老义务兵在现行基础上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增加补助5元。上述提高经费由国家财政和省·市·县(区)财政按比例承担。 调整后,一级因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6230元,因公残疾人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4140元,因病残疾军抚血金标准为每人每年62040元。烈属,因公牺牲的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血金标准分别提高到21030元,18050元和16980元。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及在乡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930元,45930元和20720元。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6-11-14/375676.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