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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家被巡视单位公布巡视整改情况

 中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17日至5月27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我局党委开展了巡视。2016年7月6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向我局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部署,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担当抓紧抓实巡视整改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党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于6月15日成立了由局长和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视整改具体工作。在7月6日巡视反馈会上,局党委作了“诚恳接受、全面整改、立行立改”的表态,局主要领导分别对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整改期间,局党委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学军在听取九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巡视整改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各部门、各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始终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推进整改工作,立查立改,真抓严改,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迅速动员,反复推进。省委巡视组巡视意见反馈后,7月7日上午,局党委书记立即召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安排布置巡视整改具体工作,明确了职责分工、整改方案和督查办法制定、信访移交案件调查和巡视反馈意见通报等具体工作。7月14日,局党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工作会,局领导、机关副处以上干部和有关单位党政领导参会,局党委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提出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把巡视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整改期间,局主要领导牵头召开巡视整改布置会、推进会、专项研究会等各类相关会议7次,实时掌握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研究存在的问题,协调指导重难点整改任务,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扎实有效推进。

(三)层层分解,压实责任。7月13日,局党委制定并印发了《关于省委巡视组对我局开展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和《省委巡视组对我局开展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清单》,针对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的5类11项18条问题,逐条对照,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46项整改任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明确了责任领导中排在第一位的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压紧压实了整改责任。局主要领导分别牵头责任范围内的整改任务,召开工作布置会逐项研究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将任务分解到人、压力传导到岗,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整改,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进,做到问题不解决坚决不松劲,整改不到位坚决不收兵。

(四)强化督导,狠抓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局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明确了督查的总体要求、范围、重点内容和方式。针对机关各部门,主要采取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召开推进会等方式,督查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指导推进后续工作,对重点整改任务,要求牵头部门及时报送整改情况说明。针对局属各单位和产业公司,成立了2个督导组,采取专项督导的方式,分别对812队、815队、地勘院、勘基总公司等4家局属单位、产业公司整改推进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针对个别单位对照自查不够深入、推进整改进度不快、整改成效不够明显等问题,现场指出并给予指导。局党委主要领导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整改任务进行督导,及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交流沟通,全面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协调处理重难点整改问题,约谈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切实履行了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加强督导,进一步压紧了责任、传导了压力,有力促进了各项整改工作。

(五)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在立行立改过程中,局党委坚持强化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巡视反馈问题的深层次原因,着力于加强制度建设,努力建立健全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针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调整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制定完善了《党委工作规则》等6项规章制度;在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建立了《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等3项制度建设计划,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方面,修订了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机关会务管理办法,制定了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内控管理制度的约束力和各项工作制度的执行力。通过建章立制,加强了对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和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也推动了单位和个人依法按章办事。

(六)紧盯线索,督办案件。省委巡视组向局党委移交了此次巡视期间收到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9件,局党委于7月7日向局纪委进行了移交,要求紧盯线索,立即调查,深入核实,严肃查处。同时,局党委书记亲自督办案件,要求局纪委对核实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相关责任人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局纪委高度重视并认真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目前已基本调查清楚2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纠正,对3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党纪政纪处理。

二、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逐条对照、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任务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

1.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虚化弱化”问题

(1)针对“党委政治核心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局党委工作规则(试行)》。针对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重大问题,明确了8个方面的议事内容,进一步规范了议事程序,同时,严格遵守并执行工作规则。二是督促二级机构党组织规范工作规则和议事内容、程序。明确将规范和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并在本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中进行督查。三是打牢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思想基础。在今年的局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中,围绕巡视反馈问题,要求局班子和个人认真对照检查,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目标。

(2)针对“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政治理论武装。修订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截止8月底,已开展集中学习13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四个意识”。二是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第一,成立局推进地勘单位规范管理和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第二,制定《关于推进地勘单位规范管理和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凝聚共识,推进企业化改革。第三,为克服局机关(公益一类)和各地勘单位(公益二类)管理不顺的问题,激发单位内部活力,于2015年9月25日向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打报告,申请将局机关由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调整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第四,结合省财政厅布置的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制定了我局《2016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将清查范围扩大至全局各级各类企业,为下一步推进事企分开打好基础。第五,为推进事企分开工作,2015年7月,对二级单位实行产业公司和地勘事业单位分类考核,分别制定了《产业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地勘单位年度管理目标考核办法》。目前,正组织人员对2015年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三是组织开展全局“过渡期内怎么办”研讨活动,为下一步改革发展凝心聚力。四是规范投资行为,加强对违规办企业的整治。局领导在企业兼职情况全部清理完毕,对确需在企业任职的处级领导干部一律按要求由党委审查同意,并严格做到兼职不兼薪。关于局所办四个企业,局已明确定位,即如果局机关申报公益二类不被批准,则全部脱钩划转。五是加大地勘主业投入。进一步加强地质立项工作和“大地质”布局,取得了明显成效;有计划地逐步压缩、剥离与主业无关的业务,不再新上房地产项目,现销售回笼资金在保障实施在手项目的同时,重点投入地勘主业发展。

(3)针对“党建考核不够扎实”问题。根据2014和2015年度党建考核情况,结合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修订了《华东冶金地勘局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细则》,对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优化。下一步,局党委将在2016年度党建考核中,严格按照考核办法和细则,全面实施量化考核,最大限度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

(4)针对“组织生活不够健全”问题。一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制定印发了《关于在全局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强基工程”的实施方案》,明确把制定完善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作为夯实基层党建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局领导立行立改,在认真过好局党委开展的组织生活基础上,积极带头参与所在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确保了双重组织生活的数量和质量。下一步,局党委将利用督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党建责任考核时机,对二级机构党组织党内生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组织生活规定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扎实开展不按规定缴纳党费专项整治工作。局机关党委、所属各单位党委(支部)按照党组织属地管理原则,分别执行所在地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开展党费核查和补缴工作。局党委对全局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各单位都规范了党费收缴标准,2016年度党费收缴已执行新的标准,基本完成了补缴工作。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党委班子成员职责分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党建工作、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在年初有总体部署、年末有考核总结的基础上,加强了季度专题调研和年中督促检查。二是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若干意见》,制定了我局《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施意见》和《局机关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体工作分工安排》,全面深入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三是对全局纪检监察人员的从业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结合单位实际,调整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局纪委书记不再分管测绘总队,同时要求局属单位纪委书记进一步减少分管的工作,不直接分管人、财、物以及工程项目等工作,使各级纪委和纪检部门能够专注纪检监察主业。四是加强并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修订局内部审计办法,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着重强调时效性、严肃性,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和质量,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大审计结果运用,将干部离任审计、任期审计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依据。

(2)针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探索廉政教育的有效办法。通过局网站、《华东冶金地质通讯》、电教、廉政短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大以案说纪和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典型案件,深入剖析成因,深刻汲取教训,教育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克服好人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切实把纪律规矩挺在前沿。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使红脸出汗成为新常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违纪人员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于明显处理偏轻的,及时纠正。对已经处理过,但之后又发现新的问题,需要重新作出处理的以及应处理而没有受到处理的,严格作出处理。今年以来,在审计整改和巡视整改过程中,给予10名科级干部(项目负责人)以及2名工作人员党纪政纪处分。三是认真调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线索,重视分析揭示其中深层次的原因。对巡视组移交的举报线索,要求报告调查处理结果的2件已经基本调查完毕,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纠正,对3名责任人分别给予降职、降低岗位等级、留党察看等处分,对相关主要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四是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提升纪律审查的能力水平。已安排下半年举办一期纪检干部业务培训班,以案为例,加强交流研讨。

(3)针对“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问题。一是制定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党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各级班子成员带头垂范,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要求,切实增强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在党建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中,加大了“两个责任”考核权重,提高了“一岗双责”考核分值,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压紧压实了责任。三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修订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管党治党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是近期对局属单位违法违纪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核实,并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二)执行廉洁纪律方面

3.关于“存在较为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一是局对违规发放(支取)的相关费用予以追缴,停发不合规费用。目前合肥市检察院已对相关直接领导和责任人立案侦查,局将根据侦办结果,作进一步处理;已对1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责成相关领导写出深刻检查,对3名科级干部和1名项目经理给予免职处理,对3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对一些复杂问题,已决定通过法律渠道寻求解决,现已聘请律师正在收集材料。三是加强了对各级领导干部和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人员、关键岗位的监管,堵塞漏洞。四是进一步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重点加强资金运作方面的监管,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资金管理和费用核销。加强国有资产和直属单位的监管。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监督办法。五是加强财经纪律和法规的学习宣传,加大对有关业务人员的培训力度,强化内部监管。

(三)执行组织纪律方面

4.关于“重大事项存在个人‘说了算’现象”问题。一是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明确组织纪律规定,增强班子成员遵守组织纪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局党委和行政工作规则、决策程序开展工作,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均要召开局班子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在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首先由承担具体工作的部门汇报,其次由分管局领导发言,再次由其他领导发言,最后由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表态发言。三是在重大决策出台前,加强调研论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积极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5.关于“违反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存在‘近亲繁殖’现象”问题。一是按照省委第六巡视组“联系实际逐步妥善解决‘近亲繁殖’现象”的要求,已对局级干部小孩的工作按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了调整。二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局属二级机构处级领导干部子女、配偶不得在同一机关、同一部门任职,也不得担任具有上下级领导关系或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的职务。三是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局机关引进人员的公开竞争机制以及青年干部轮岗交流和基层锻炼机制。现已起草局机关引进人员有关规定(讨论稿),进一步规范局机关人员引进工作。

6.关于“干部管理中存在不规范的现象”问题

(1)针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对局管干部职数配备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研究起草了《关于落实超职数配备干部整改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逐步整改的具体措施。一是严格执行新提任干部预审报告制度。二是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禁超机构超规格提拔干部,严禁违规设置职务名称,严禁用职务职级待遇奖励干部,严禁变相设置非领导职数。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能上能下有关规定,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和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力度。四是按照党务行政干部、技术管理干部、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局管干部,明确按照或参照《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选拔任用上述三类干部,并分别对任职条件、工作待遇、选任程序、任职手续等做了明确规定。五是对党政分设造成干部超配、纪委书记等岗位干部没有列入职数管理等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

(2)针对“聘任干部未按规定设置聘用期或试用期”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转发了《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并提出贯彻执行要求,制定了《华冶局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逐步规范局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对新提任局管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对提任到局属企业任职领导干部实行聘用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委任制、聘任制。三是规范试用及聘用干部的管理。对2015年7月20日以后提任的5名局管干部和3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明确试用期一年,其中,对2名同志进行了试用期考核,与5名同志签订了聘用合同。

(3)针对“领导干部个事事项报告不规范”问题。由局党委书记和局政治部、局纪委负责人分别约谈了5名领导干部,指出填报中的不规范问题,当面听取个人意见,并与上述干部填报事项进行了核实。5名同志认识到位,迅速查找原因,立即进行补报,4名同志作出了书面说明和检查。今后,局党委将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局管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政策法规和纪律要求的宣传教育,每年度个人事项填报工作开展前集中进行培训,明确填报要求和纪律,杜绝不规范填报现象。

(四)执行工作纪律方面

7.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严重违规”问题。一是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从源头上规范经营管理行为。尤其要严格执行国家招投标政策,坚决杜绝不经招标或不规范招标选择施工单位的行为。第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对违规发包项目的承建单位和具体项目负责人进行跟踪监督,并在8月份,由局纪委牵头,对参与局投资开发项目建设的9家重点施工总包单位的项目实际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就工程项目运作中涉嫌以权谋私、贪腐受贿、滥用职权等腐败问题进行重点调查,认真查找问题线索。第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责任。明确局分管领导牵头的督导组,除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督导,还要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问题要向班子报告,会议研究决定。二是责成置业公司、局审计处对销售代理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谈判协商和招标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疏漏进行有重点排查,设法堵塞漏洞。同时,加强对销售工作的监管,认真查处销售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三是地勘院已出台《地质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地勘院合同管理办法》等制度,成立了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并从2016年1月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执行勘查施工合同中关于分包工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招标程序。同时出台了《关于加强资质管理的规定》,规范本单位资质的使用管理,加强了对合作队伍资质的审核,严禁不具备项目实施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参与项目运作。对主要责任人(聘用人员)予以辞退。四是责成勘基总公司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和局招标管理办法,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工作流程,规范招投标行为;定期组织专人从工程业绩、市场信誉、合作诚信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对合作队伍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定战略合作队伍,防止腐败问题发生。通过考察评选,勘基总公司目前吸收了第一批共9个项目管理团队作为首批战略合作分(承)包商,并签订了“工程项目施工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五是鉴于发包项目的建设90%以上已经结束,相关单位正从合同管理入手,就合同条款中可能会给单位造成危害的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对没有完工的项目尽快商谈签订补充条款。着重加强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管,坚决纠正执行偏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六是对工程的决算认真进行内审,实行价格监管签证,认真复核工作量,对变更签证进行严格的复核审查,最后通过第三方审计进行终审把关。严格执行预算控制,控制进度款的支付。力求通过审计发现问题,严格责任追究。七是开展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专题学习研讨,进一步增强法规意识,提高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规范招投标行为,在充分追究单位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要考虑潜在的风险。严格规范管理行为,规范权力运行,禁碰法律红线,不踩法律底线,防止腐败问题发生。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对全局各单位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今后地勘单位固定资产等采购一律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完成,不得自行采购;各经营单位经营过程中的材料、服务采购,严格按照局制定的《经济活动招标管理办法》(华投发展〔2012〕7号)执行;后续的建设工程项目,严格对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补缺补差。局要求各单位对照《招标投标法》和《经济活动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规范招投标工作。同时,在全局范围开展招投标情况梳理,查找不足,整改提高,严肃处理其中的违法违纪问题。八是对工程发包和建设中存在的腐败问题依纪依法严惩不怠。

8.关于“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问题。一是责成综合地质大队对淮北中韩商业广场项目问题作了深入调查,积极进行了整改,对原建安公司经理和副经理作出了行政免职、降低岗位等级处理,同时进一步收集证据后,拟向检察机关举报,追究相关人员失职渎职的法律责任。局党委已对该问题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领导作出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领导行政记过处分。针对开发商违反协议行为,局已安排分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积极介入,正在通过法律诉讼方式,维护单位合法权益。二是责成置业公司对天然居造成损失的问题作了进一步核实,查清了问题原因,界定了相关责任,并对4名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行政和经济处罚。置业公司负责人就此问题作出了深刻书面检查,并被通报批评。局要求置业公司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全面加强在建项目的监管。局已责成置业公司提出具体办法,力争在退回住房的二次销售中,严格执行市场规则,积极提升售房效果,尽可能多地挽回损失。三是责成综合地质大队对华东建安疏于对分公司监管造成损失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加强了对经营实体的监管。对华东建安芜湖、合肥分公司债权债务问题,要求华东建安公司通过法律诉讼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手段加以解决,挽回损失,通过检察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四是由经营发展处牵头,对定向售房给职工的问题原因以及价格测算等进行了调查,提供了相关说明。对于民生项目操作中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将从以下方面加强整改:第一,对今后重大的经营决策要把国有利益放在第一位,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科学的决策机制,特别是在惠及民生的问题方面,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从源头上解决决策不规范问题。第二,局将加大对华冶置业公司的督导力度,抢抓房地产市场的利好机会,在剩余住宅和商业的推广销售上做足文章,确保商业销售利润的最大化,确保自持物业经营有一个良好的开端和稳定的收益增长,最大限度增加销售利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9.关于“超标准发放绩效工资”问题。一是对绩效工资发放总额突破核定总量问题进行了深入调查。属地化之前,我局一直采用企业化管理考核奖惩机制,属地化后至2011年,均由行业主管部门按年度进行考核奖惩激励,2012-2014年,根据上级推进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有关文件精神,参照全国和省内地勘行业单位普遍做法,出台了一些激励机制措施,从而发生了突破绩效工资总量问题。局机关自从明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后,2015年已严格按相关绩效工资政策执行。二是在省委省政府支持指导下,加大事业单位改革力度,明确划分事企职责,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正在依据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调研制定新的局属单位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三是主动加强与省编办的联系,争取局机关申请转入二类公益单位报告能够尽快确定,结合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相关政策,健全完善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并严格执行。

10.关于“超标准公款消费”问题。一是针对在市场开拓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消费问题。责任人已退还有关费用,局已对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责令有关单位加强监管,严守各项纪律规定,规范市场行为。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三十条”以及局党委“十五条”规定精神,加强“酒桌办公”专项整治,出台了《局“酒桌办公”整治工作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不懈反“四风”。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最新出台的《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的规定》和《局“酒桌办公”整治工作措施》,修订了《局机关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局机关会务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务接待和举办会议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规范费用审批与核销。四是加强对“三公经费”审计监督力度,局机关带头并严格把关,杜绝费用转嫁现象。五是重点关注“三种人”,拓宽监督渠道,加大监督曝光和惩处力度,对违规公款消费人员,进行严厉问责和纪律处分,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11.关于“超标准购买使用公车”问题。一是报经省公务车辆管理部门审核备案,为局班子2位正职领导分别配备了符合标准(双“18”)的公务车辆,局班子副职不再配备专用车辆;清退归还了局所占用二级单位的4部公务车辆;封存了超标准的1部车辆,正在进一步研究处置办法,避免资产损失。二是制定了《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暂行)》,规范局机关保留车辆的使用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安徽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皖车改办〔2015〕12号)精神,进行调查摸底,规范下属单位用车管理,严格按要求实施新购置车辆的审批。四是主动对接省直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动落实。

三、深化巡视整改效果,持续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两个月的集中整改,全局上下进一步深化了对巡视工作的认识,纠正了一批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了相关责任人,现局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确定的11个方面46条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局党委将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紧盯“六大纪律”,持续用力,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责任感。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巡视整改政治方向和工作方向,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六大纪律”,切实将整改责任扛在肩上。二是扎实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深刻剖析和对照检查,查缺补漏,完善整改。

(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逐级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向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彻底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二是大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定位,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紧盯“六项纪律”,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核查巡视移交的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坚决纠正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和遏制“四风”反弹回潮,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问题,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

(三)坚持问题导向,驰而不息地推进后续整改。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局党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铁的纪律统筹推动各项整改落实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找落”。督促各部门和各单位再接再厉、持续发力,发挥整体合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二是坚持分类推进。紧紧围绕巡视反馈问题和制定的整改任务,对标落实,逐项销号,不全面整改到位决不收兵。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和提升整改效果。对分步推进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要求,细化推进措施,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符合标准。对巡视组移交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四)注重标本兼治,着力构建整改落实的长效机制。一是建立整改推进机制。严格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进度,加强沟通协调,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落实跟踪督导制度,采取实地督查、访谈座谈、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指导,推动落实;实行严肃问责制度,对整改效果不明显、进度缓慢、不作为慢作为的要求“补课”和“返工”,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严肃进行问责。二是加强建章立制。围绕整改任务和整改措施,制定巡视整改制度建设清单,明确制度建设任务,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工作程序,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同时,强化制度执行力,及时纠正、严肃处理违反制度机制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

(五)坚持正确导向,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一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安徽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健全完善科学的干部选任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切实按照好干部标准选好用好干部,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二是加强干部管理监督。高度重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组织纪律和组织规定,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肃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干部培养和考核机制,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和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六)强化巡视整改成果运用,推动地勘事业改革发展。一是攻坚克难推进改革。坚持企业化发展方向,加强政策研究,开展深入调研,完善配套措施,落实推进举措,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地勘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全力以赴谋求发展。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加大地质主业投入,积极推进“大地质”产业布局,加快局级产业转型升级,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十三五”及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三是聚精会神抓好党建。牢固树立“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治”意识,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政治性原则性,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严抓实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努力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地勘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551-65846832;邮政信箱: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9号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政治部,邮政编码:230088;电子邮箱:hydztx@126.com。

中共华东冶金地质勘查局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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