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讯频道 > 本网资讯 > 正文

淮河流域四省完成河长制工作方案 年内建成“淮河河长体系”

 记者从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了解到,淮河流域内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根据各省的部署,淮河将在今年底前全面建成覆盖全流域的“淮河河长体系”。

  淮委通报显示,河南拟建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各级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河长,河流所经村拟由村支部书记担任村河长,全省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1839条河流,以及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下、对当地生产生活有重要影响的河流(沟)都将设有河长。

  安徽明确了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双总河长”,省级有关领导分别担任巢湖及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安徽段河长,各市、县(市、区)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河长延伸到村级组织。

  在江苏,省级总河长由省长担任,全省18条重要流域性河道、7个省管湖泊分别由省委、省政府领导担任河长,河湖所在市县党政负责同志担任相应河段河长。

  山东则明确了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同时在泗河、沂河、沭河、韩庄运河等16条骨干河道及南四湖、东平湖设立省级河长,由10位省级领导担任。

  淮委提出,各省均在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中明确了要加强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督管理等,并出台了具体的保障措施,有利于推进流域统一管理。预计今年底前,随着各省河长制具体工作的执行落地,流域将全面建成“淮河河长体系”。

  据悉,根据水利部要求,淮委还将在今明两年内分6次对江苏、安徽、山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随机选取市、县、乡作为督导检查对象,确保完成中央提出的2018年底前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

来源:安徽日报

免责声明     责任编辑:管理员
扫描关注黄淮网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更多精彩内容。
本文地址:http://www.86hh.com/news/yaowen/2017-04-27/391935.html
版权免责声明:凡本网未注明"来源:黄淮网"的文/图等稿件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转载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黄淮网联系删除。
文章关键词:
关于我们(About Us) | 工作人员查询 | 免责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加盟代理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Copyright © 2009 - 2019 黄淮网(WWW.86HH.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苏B2-20140236     苏ICP备18039698号-1    苏公网安备 32031102000168号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西都大厦4层     联系电话:0516-85752568     客服QQ:541440872     投稿邮箱: ZGJSXZ@sina.com
黄淮网法律顾问:江苏淮海明镜律师事务所 田原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