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各项税制改革 去年辽宁省减税降费1323.7亿元
2月8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去年,我省财税部门积极推进各项税制改革,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实体经济成本。初步统计,全年共减轻相关企业及纳税人税费负担1323.7亿元。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我省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在支持金融资本市场、改善民生、支持“三农”等方面,特别是在扶持小微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方面,积极落实优惠政策,支持企业发展。
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范围,将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到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减半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比例由50%提高至75%。
此外,我省还继续做好国家降费政策落实。去年,省财政厅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等多项政策文件。通过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我省取消、停征及调整收费政策38项。同时,我省还积极推进整顿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项目。配合省物价、民政部门,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坚决制止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等行为,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约束行业协会商会不合理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通过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我省企业税费负担得到合理和有效的降低,人工成本上涨得到合理控制,实体经济企业综合成本有效降低,盈利能力有了较为明显的增强,产业竞争力进一步得到提升。
据介绍,下一步,我省财税部门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财税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解读,确保企业对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继续充分发挥减税降费政策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