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记者从安徽省民政厅获悉,按照民政部的部署,我省将开展持续3年时间的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严查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
2018年,我省治理工作大致分为3个阶段。其中,5月-7月为县乡市全面自查阶段,从8月起进行全面整改。9月30日前完成市级交叉互查,省级抽查督查则贯穿专项治理全过程。此外,将不断完善低保政策。
据悉,本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近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为重点,严肃查处农村低保中的“人情保”“关系保”问题。以县乡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在农村低保经办服务为重点,严厉惩治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法违纪问题。
同时,认真整改乡镇政府和县级民政部门在农村低保工作中“宁可漏保也不错保”,审核审批主体责任不落实,对群众申请推诿、刁难、不作为,审核审批时限过长,效率低下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申请中行政性确定名额、分配任务或者指标,“一刀切”简单化,“轮流保”“平均保”“息访保”“搬迁保”,村干部定低保(或以没有指标为名刁难群众),“举手投票定低保”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动态管理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或电话开而不通、开而不用,日常监督不深入、不持久、无实效等问题。认真整改低保工作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不紧密,主动作为不够,对社保兜底脱贫中出现的新问题不重视、不解决或者推诿扯皮。(记者 檀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