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办结群众举报3341件 处罚金额近2.4亿元
生态环境部9日发布,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一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6个督察组于5月30日至6月7日陆续对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等10省(区)实施督察进驻。截至7月7日,全部完成督察进驻工作。
截至7日,我省共收到群众举报5249件,其中来电3442件,来信1807件;受理举报数量3866件,其中来电2685件,来信1181件;交办3866件,已办结3341件,其中属实3097件,不属实244件;责令整改3392家,立案处罚1401家,罚款近2.4亿元;立案侦查24件,行政拘留8人,刑事拘留62人;约谈425人,问责307人。
生态环境部通报表示,督察期间,各被督察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对群众举报问题建立机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督察组通报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处、严肃问责。经过努力,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一批整改不力不实的问题得以再次查处;一批督察整改过程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得到严肃问责;一批被故意掩盖的问题得以曝光并全面整改。同时,各地持续通过“一台一报一网”及时公开边督边改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一批批具体问题的推进解决,人民群众获得感得到明显提升,各地群众关心督察、参与督察、点赞督察成为社会热点。
根据督察安排,各督察组已进入督察报告起草和问题案卷梳理阶段,并安排专门人员继续紧盯地方边督边改情况,确保尚未办结的群众举报能够及时查处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