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苏水 记者 徐晓风)记者从1月23日召开的全省税务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江苏税务部门全年组织税收收入近1.4万亿元,全年减免税收4724亿元。
2018年,江苏全省税务部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政策,全年减免税收4724亿元,办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减免255.4亿元,办理出口退税1791.7亿元,退(免)税规模位居全国第二。其中,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2018年5月1日实施以来,累计减税355.2亿元;个人所得税改革仅两个月就累计减税62.5亿元,个税APP推广、专项扣除信息采集排名全国第一。
2018年,江苏纳税人的获得感也在持续简政降负中明显增强。江苏优化简化“税务登记注销”等20多项改革标志性涉税事项流程,九成以上事项全程“上网”,“不见面审批”办理率全国领先。此外江苏税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将33个关联事项整合为6个线上“套餐”,仅“新办企业套餐”就为纳税人减少办税成本超亿元,二手房交易减少报送资料180万件。深化税收信用增值应用,“银税互动”帮助近30万户企业获得贷款超过1400亿元。
围绕改革,去年江苏省税务部门整合1000多个征管业务事项,省税务局在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居全国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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